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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方案】元氏县抗震救灾应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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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救灾应对工作方案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河北省防震减灾条例》、《河北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应用手册》、《石家庄市地震应急预案》等。

二、工作原则

1、全面预防,重点防范。要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意识,变被动救灾为主动减灾,进一步增强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责任感及紧迫感,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方针。要强化应急应对准备,抓好各项重点防范工作。

2、统一领导。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进一步发挥县防震减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县抗震减灾指挥机构的作用,不断推动强化应急准备工作能力,提升抗震救灾的工作水平,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和抗震救灾工作。

3、明确工作职责。地震灾害发生后,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立即按照预案职责,分工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及时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三、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县内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后,经县政府批准,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转为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县长、人武部部长、政府办主任、公安局局长、科技局局长、发改局局长、民政局局长任副指挥长,由县财政局、住建局、卫计局、国土局、文化教育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气象局、食药监局、安监局、消防队、红十字会、环保局、电视台、供电局、财险寿险公司、移动联通电信公司负责人为成员。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科技局局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一各负责人组成

1、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分析、判断地震趋势和确定应急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县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协调驻元部队迅速组织参加抢险救灾,必要时,向市政府提出请求,提出跨县(市)、区的紧急应急措施以及干线交通管制等紧急应急措施的建议,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要工作。

2、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拟定抗震救灾方案,提出具体措施建议;贯彻和传达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震区所在乡镇政府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协调各救援队伍的救援行动;汇集、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并负责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等日常工作。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1、地震灾害事件分级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人员死亡30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占本县上年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7.0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2)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人员死亡50人以上、300人以下,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56.9级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3)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上、50人以下,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06.4级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4)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下,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5.55.9级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2、地震应急的分级响应和启动条件

1)分级响应。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Ⅰ级响应;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Ⅱ级响应;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响应。

2)应急响应权限。Ⅳ级响应由灾区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决定,Ⅲ级响应由市人民政府决定,Ⅱ级响应由省人民政府决定,Ⅰ级响应由…决定。Ⅳ、Ⅲ、Ⅱ级响应由省人民政府报…办公厅和中国地震局。

(二)信息报送和处理

1、地震灾情速报:震区各地震群测群防网络系统迅速启动地震灾情速报网,收集地震灾情并速报,迅速派人到震中和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地区了解震害信息汇总上报县地震主管部门,同时上报市科技(地震)局。县级地震主管部门尽快了解震区地震影响和大致破坏情况,包括地震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以最快速度报市科技(地震)局。

2、民政、公安、安监、交通、水务、住建、环保、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应讯速了解震情灾情,及时报县政府,并抄送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县科技局负责汇总灾情、社会影响等情况,即时报县政府、和市科技(地震)局,县政府速报市政府,并及时续报。同时,向新闻宣传主管部门通报情况,及时组织舆论引导工作。发现因地震伤亡、失踪或被困人员,要迅速核实并上报县政府,并抄送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和县民政局。

3、震情灾情公告: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县科技局依照有关信息公开规定,及时公布震情、灾情信息。在地震灾害发生2小时内,组织发布关于地震时间、地点和震级的公告,在地震灾害发生24小时内,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组织发布灾情和震情趋势判断的公告,适时组织发布后续公告。

(三)通讯

各通信公司迅速了解震区的通信状况并派出人员进行维护和抢修,确保震区通信畅通。

(四)紧急处置

地震灾害现场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地震主管部门综合协调、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体系。现场紧急处置的主要内容是:沟通汇集并及时上报信息,包括地震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埋压的情况、灾民自救互救成果、紧急救援行动进展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组织查明次生灾害危害或威胁;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后果;组织协调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估计救灾需求的构成与数量规模,组织救援物资的接受与分配;组织建筑物安全鉴定工作;组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各级各类救援队伍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指导与协调。救援队伍到达灾区后向现场指挥部报到,报告队伍实力,了解灾情与救援行动进展;由现场指挥部划定责任区,部署救援任务;必要时向现场指挥部请示大型机械等条件支持;在救援行动进程中报告救援行动进展、新发现的情况、需要请示的问题;现场指挥部协调转移、撤离的安排。

(五)人员抢救与工种抢险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协调地震应急救援队开展震区搜救抢险工作;县公安局负责组织调动公安消防部队赶赴震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队伍抢救伤员;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力量对震区被破坏的给排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上述基础设施功能;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对被破坏的公路、水路交通设施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交通畅通。

(六)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县安监局负责协调县国土局、住建局、科技局等部门对震损建筑物能否进入、能否破拆进行危险评估;探测泄漏危险品的种类、数量、泄漏范围、浓度;评估危险品泄漏的危害性,采取处置措施;监视余震、火灾、爆炸、放射性污染、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损毁高大建筑物继续坍塌的威胁和因破拆建筑物而诱发的坍塌危险,及时向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七)群众的安全防护

县民政部门负责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乡镇政府和城区居委会具体制定群众疏散撤离的方式、程序等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八)次生灾害防御

县公安局负责协助震区采取有效措施保持灾区社会稳定,保证救灾工作顺利展开;县水务局、住建局、科技局、安监局、环保局对处在震区的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县环保局负责加强环境监测、控制;县国土局会同县水务局、气象局、交通运输局监测地质灾害险情;县发改局、质监局、安监局督导和协调震区易于发生次灾害的地区、行业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九)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

县科技局配合市科技(地震)局向震区派出的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工作组,依托省地震局现场工作队,对地震和前兆资料进行收集、处理、分析,对重大异常进行核实与判断并收集宏观异常,及时会商,对震区地震类型、地震趋势、短临预报提出初步判定意见,并及时上报县政府和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十)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地震灾区的乡镇政府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

(十一)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

县科技局配合省、市地震局现场工作队,开展地震烈度调查,确定发震构造,调查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工种结构震害特征、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等,共同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评估。

(十二)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要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工作原则,县科技局、民政局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和本部门职责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十三)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的条件是: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达到上述条件,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或者现场指挥部向县政府提出结束现场应急工作的报告。经批准结束应急行动,撤销应急现场指挥部,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

五、保障措施

(一)通信队伍保障

县移动联通电信公司要各组织一支20人左右的通信保障队伍,负责尽快恢复受破坏的通信设施,若震区公共通信系统破坏中断,县移动联通电信应立即启用应急机动通信,保证抗震救灾通信畅通。

(二)救援抢险队伍保障

县人武部要组织不少于500人的武警中队、驻元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为主的救援抢险队伍,编制成若干分队,随时听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调遣,主要负责震灾区的人员与工种抢险。

(三)交通运输队伍保障

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一支不少于100辆大型运输车的车队和一支公路抢修专业队伍。主要负责救灾物资的优先运输和对被毁坏的路桥涵等有关设施的抢修。

(四)急救医疗队伍保障

县卫计局负责组织一支200人左右的急救医疗队伍,从县医院、县中医院、双惠医院、县疾控中心等单位抽调骨干力量,主要负责对震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预警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做好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卫生监督工作。

县食药监局协助县卫计局负责震区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紧急调用,对震区进行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五)物资供应队伍保障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一支100人左右的物资供应队伍,主要负责做好各类救灾物资的发放和接收工作,负责筹集各种生活必需品。

(六)社会治安队伍保障

县公安局抽调人员,组成一支200人左右的治安队伍,视灾区情况听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主要负责加强灾区治安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七)技术储备与保障

县科技局组织地震应急专家队伍和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作为地震应急的骨干技术力量,不断完善现场地震应急指挥系统,保障抗震救灾合理调度、科学决策和准确指挥。

六、应急准备措施

(一)完善地震应急预案

进一步健全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有针对性地细化决策指挥、灾情信息报送、抢险力量组织投放、抢险救援工作开展等应对工作,责任落实到岗、任务落实到人,做到有备无患。

(二)开展地震应急检查

县政府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实地检查,并就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和日常应急准备工作进行督导。各乡镇政府认真做好当地各有关部门地震应急准备检查和督导工作。

(三)扎实做好危房改造和隐患排查

1、大力推进农村民居、中小学校舍地震安全工程。结合精准脱贫工作和美丽乡村建设,大力推进农村民居抗震改造。要抓住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的机遇,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城中村改造的工作,组织开展好农村民居和中小学校舍抗震改造加固等工作。

2、深入开展地震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对学校、医院、商业中心、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和农村危旧房屋,交通、供水、通信等生命线设施,重点企业、大中型水库、矿山等重大工程设施,具有潜在威胁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等存储设施设备开展全面隐患排查。

(四)加大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和演练

1、进一步强化应急救援力量的技能培训和装备配备。着力提升各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的救援能力,切实加强医疗救护、生命线保通、安全生产等行业救援队伍能力建设,支持引导社会救援力量不断发展壮大。各乡镇政府至少组建一支承担辖区内地震灾害紧急救援任务的队伍,并加大训练和培训投入。

2、精心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合理规划地震应急演练的频次、规模和方式,多部门综合演练,提高地震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五)深入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1、按照“积极、慎重、科学、有效”的原则,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六进”宣传活动。借助唐山抗震纪念日、全国防灾减灾日等特殊时段,进一步加大防震减灾宣传力度,集中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途径和渠道,加强常态化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2、强化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推进地震安全示范社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建设,不断优化防震减灾宣传平台,提升宣传效果。同时,加强与媒体的联络和应急宣传准备,掌握地震应急新闻宣传基本规律,做好地震应急新闻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七、本应对工作方案由县科技局负责解释,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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