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农作物秸秆野外禁烧
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决策部署,为全面抓好全市农作物秸秆野外禁烧工作,确保实现“不发生野外焚烧、不危害公共安全、不污染大气环境”的目标,经市政府同意,建立黑河市农作物秸秆野外禁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研究解决推进农作物秸秆野外禁烧工作的重大问题,统筹落实各项任务和措施。统一规划、部署、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市秸秆野外禁烧工作,研究修订相关工作方案、目标任务、工作标准等。探索建立全市农作物秸秆野外禁烧工作长效机制。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陈洪生 市政府副市长
召 集 人:李维波 市农委主任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马 帅 市编委办督查专员
马 勇 市环保局局长
任立华 市农委副主任
刘志彬 市公安局治安一支队支队长
关学军 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孙广玉 市发改委副主任
孙雪梅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杜久武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李晓明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 杰 市安监局副局长
张 革 市工信委副主任
张有朋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松侠 黑河机场分公司副经理
杨洪波 市农机局副局长
崔立国 市气象局局长
鲁 铭 市林业局局长
三、工作机构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农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2—3次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临时会议或邀请其他部门参会。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重大事项需及时向市政府报告。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经联席会议研究议定。
五、工作要求
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强化协作,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主动研究涉及秸秆野外禁烧工作的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时将工作情况呈交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