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
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黑河市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责任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对扩大“营改增”试点和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议定相关重大事项,统筹协调各地和各有关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姚 龙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召 集 人:赵秋伟 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曲宝志 市国税局总经济师
庄 谦 市地税局副局长
王 维 市发改委调研员
孙世英 市招商办主任
王鹏锐 市审计局副局长
尹树新 市纪检委副书记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金和 市商务局区域发展科科长
冯德海 市发改委综合科科长
刘 贺 市地税局法规科科长
孙海菊 市审计局财政金融审计科科长
张昌明 市财政局税政科科长
张琳丽 市纪检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曹丽娟 市国税局法规科科长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成员由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根据各成员单位意见和建议提出会议议题,经总召集人批准,组织召开会议;与成员单位联络沟通,督促落实联席会议作出的各项决定;明确有关单位在扩大“营改增”试点和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中的工作职责;负责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日常工作;承担其他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工作有关事项。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能负责相关工作。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经请示总召集人同意,可临时召集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有关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相关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
五、有关要求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切实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形成反应迅速、密切协作的长效机制,合力完成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各项工作目标。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