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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方案】山海关区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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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集中整治

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解决我区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打赢“五大攻坚战”, 助推“沿海强区、美丽关城”建设,按照《秦皇岛市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区委、区政府关于《2017年全区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进方案》要求,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范围

通过一年时间的集中整治,我区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企业在其他城市能办到的在山海关不仅能办到,而且要办得更好。山海关临港经济开发区承接京津产业转移、科技成果孵化转化的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机关工作作风全面改进,各级干部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的意识不断增强,各级干部敢于担当,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建立长效机制,积极营造公平、高效的营商环境,全面激发市场主体的内在活力和潜力。我区集中整治的重点是区各相关单位和电力、通信、消防等公共服务单位。

二、整治内容

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一)政务服务窗口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整治窗口单位工作流程不顺畅、办事环节繁琐、擅自增加审批条件、办理时限长、服务质量差、涉企收费不公开、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涉企服务效能低等问题,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行为。

(二)全面排查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全面排查梳理近年来投资者和企业在项目报批、企业设立、建设和生产运营全过程遇到的各种问题,特别是投资者和企业反映过多次、协调过多次、仍然没有得到解决的老问题、难问题。

(三)重点整治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项目落地要素保障不给力、行政执法不规范、政府承诺不兑现、窗口办事不透明、开发区承接能力差以及其他相关公共服务、市场秩序、司法保障等方面的问题。

三、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5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 (2017324日至328)

1.制定方案。各相关单位都要建立组织机构,明确主管领导及联系人,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问题导向原则,抓紧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治重点,细化整治措施,落实整治责任。各单位建立的组织机构情况和制定的工作方案328日前报区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备案,同时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接受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的公开评价。(牵头单位:区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责任单位:区各相关单位和电力、通信、消防、自来水公司等公共服务单位)

2.集中学习讨论。认真开展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大讨论,深入学习…和省、市、区改善营商环境作出的决策部署和出台的改革举措,在讨论交流中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并将大讨论开展情况于325日前报区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

(二)查摆问题 (2017329日至430)

1.深入开展自查。各相关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责,对照整治内容,深入开展问题自查,并形成问题清单,查找问题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主动开展问题自纠。各单位自查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41日前报区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备案,并在本单位网站公开,接受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公开监督。(责任单位:区各相关单位和电力、通信、消防、自来水公司等公共服务单位)

2.全面进行排查。由区领导带队,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对我区范围内重点支柱企业、招商引资企业和重点在谈、在建项目开展一次赴企业实地调研活动。深入了解企业现状,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服务企业,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能解决的立即解决。梳理出来的共性问题和需要上级部门审批的事项,列出清单,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主管县级干部带队跑办。(牵头单位:区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参加单位:区各相关单位和通信、消防、自来水等公共服务部门)

3.广泛征集意见。在深入进行自查和排查的基础上,要针对整治内容,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企业座谈会、领导干部现场办公、明察暗访和设立意见征集电子邮箱等形式,广泛征集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责任单位:区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区各相关单位)

4.梳理汇总问题。对排查征集到的每个问题和建议都要建立清单,及时梳理汇总,确保把影响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群众和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找出来、分下去。区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将对各单位排查和征集到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汇总,对其中的难点焦点问题,形成整改任务交办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按照属地原则和责任主体,交由各相关单位挂单办理。(责任单位:区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区各相关单位)

(三)集中整治(201751日至831)

l.开展专项整治。对自查、排查的问题和市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交办的难点问题,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分管领导、责任人,形成整治台账,开展限期治理,对问题清单上的问题做到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对企业反映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具体问题,采取领导分包、限时办结等方式千方百计加以解决,确保市场主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责任单位:区各相关单位)

2.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突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衔接…和省、市政策体系,通过要素供给、制度供给、服务供给的科学配置,努力实现供求关系新的动态平衡;深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改革、财税体制改革等重点领域改革;各单位结合实际,遴选确定一批营商环境方面重点改革项目和目标,围绕体制机制障碍、热点难点问题,制定针对性改革措施;继续深化旅游管理体制改革,持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建立无理由退货中心,确保年底前取得突破性进展。(牵头单位:区委改革办;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政法委、区委农工委、区旅发委、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临港经济开发区等)        

3.积极推进项目代办服务。认真落实《秦皇岛市企业投资项目代办制实施办法(试行)》和《山海关区人民政府重大项目代办中心代办工作实施办法》,健全项目领办代办、限时办结制度,充分发挥代办中心作用,配齐服务企业的专门队伍,切实发挥好服务作用。(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局、区招商办、区临港经济开发区等)

4、依法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查处假冒伪劣、消费欺诈、传销、不正当竞争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严厉打击偷税漏税、欺行霸市和黑恶势力垄断市场等不法行为;强化部门联动,实现信息互通,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质监局、区物价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公安分局等)

(四)建章立制(201791日至1031)

在系统总结集中整治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按照整治成果具体化、制度化的要求,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围绕体制机制障碍、热点难点问题,制定针对性改革措施,巩固和扩大集中整治成效。(牵头单位:区委改革办;参加单位:区发改局、区政务服务中心等区直单位)。提升政策扶持和公共服务水平,在抓好…和省、市现有政策落地的基础上,要推出一批利企惠民的政策措施,办好一批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实事,重点改善医疗、就业、教育、养老等方面工作,让投资者和就业者感受到全方位的“贴心服务”。对已经向群众和市场主体承诺的事项坚决兑现,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责任单位:区各相关单位和电力、通信、消防等公共服务单位)

(五)总结巩固 (2017111日至1231)

对全区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科学客观的评估集中整治成效,对集中整治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进行总结推广。各部门对照集中整治目标和市场主体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逐一进行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开展“回头看、再整治”,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切实保证整治工作成效。12月上旬,各单位要对全年工作进行客观全面的总结,总结材料1210日前报区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责任单位:区各相关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李志东同志负责。为推进工作,成立区营商环境整治组,区委办副主任、区政府办党组成员邹建明同志、区招商办主任聂磊同志任组长。办公地点设在区招商办,具体负责综合协调、督导检查、信息报送等有关工作。区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将集中整治行动作为近期重点工作摆上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人员,迅速开展工作。并于325日前将主管领导及联络人名单报区招商办协调科。

(二)落实工作责任。区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要加强与市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汇报沟通,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同时要做好与区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做到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要加强工作调度,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月检查、季通报、半年小结、年终总评。各单位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今年机关作风整顿的重点,对目标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工作要求、工作时限和责任人员,确保工作扎实推进。要把山海关临港经济开发区营商环境集中整治作为重要工作,集中解决区内项目落地和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集中解决承载能力不足和服务水平不高问题,打造聚集国内外项目、人才及京津科技成果转化的高地。

(三)强化工作督导问责。建立营商环境集中整治信息报送和工作调度机制,各单位每月中旬和月底分别向区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各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或重要事项,区营商环境整治组要及时召开工作调度会,进行研究并加以协调解决。在重要工作节点,区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要会同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等部门,做好督导检查工作,对问题查找不深入、问题解决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低的部门和单位,启动调查、通报、问责程序。区委组织部要将推进营商环境整治情况,纳入对各单位领导班子重点考核内容。

(四)落实长效管理。对于专项整治工作中形成的各项长效管理制度,各部门、各单位要狠抓落实,实行常态化管理,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对…、省、市、区围绕改善营商环境作出的决策部署、出台的改革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制定年度专项检查计划,以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复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主要部门和窗口单位开展日常督导,始终保持执纪监督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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