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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意见】鸡泽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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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县

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对口各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省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工作的意见》(冀政发〔20156号)《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616号)和市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邯政发〔20168号)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县知识产权保护运用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和积极服务的方针,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实施知识产权五年(2016-2020年)行动计划,争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县,建设知识产权强县,为全县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型鸡泽建设提供知识产权支撑和服务。

(二)主要目标。力争用5年时间,到2020年使我县知识产权工作实现较大突破。

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大幅提升。发明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15%以上,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0.5件以上;注册商标年均增长10%以上,注册商标达到1200件以上;著作权登记量、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动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等其它领域知识产权创造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

知识产权运用水平不断提高。要有1家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3家企业通过知识产权示范认定,7家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试点认定,实现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融资2000万元以上,投保专利保险企业1家以上,培育1项以上省优质专利品牌产品。

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持续增强。建立上下联动、横向联合、统一高效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专利、商标行政执法案件年结案率90%以上,培育知识产权保护示范专业市场,市场监管水平明显提升,各种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积极培养各类知识产权服务专业人员,构建专业化、规范化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知识产权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培养5名各类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10名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实用人才、50名满足企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基本建成一支高层次复合型专业人才队伍。

二、实施“三优”培育工程

(一)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以贯彻推广《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GB/T29490-2013)、《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指南》为主线,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工作机制,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提升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对通过标准认证的贯标试点企业由县财政给予10万元的研发资金补助。重点培育5家市级知识产权优势单位。(县科技局、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开发区,有关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优质专利、商标品牌培育工程。围绕我县三大支柱产业集群,加快培育拥有专利权的品牌产品,积极参与邯郸市知名商标认定工作,切实增强企业品牌竞争意识,大幅提高我县企业创新力和专利、商标品牌知名度、市场影响力。(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市监局、县文广新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优秀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程。加大财政投入,依托县职教中心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探索培养一批有理论、懂业务、通专业、擅实务、会管理的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助力创新企业发展。(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职教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支持和引导知识产权运用

(一)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照《鸡泽县专利资助管理办法(修订稿)》(鸡政字〔201535号),加大对专利申请等工作的支持力度,引导各类人才和企事业单位及时将创新成果申报专利,激发全社会发明创造动力,促进专利申请质量的提升和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确保我县专利数量和质量双提升。(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市监局、县文广新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程。依托省和国家专利人才智力优势和大数据资源优势,组织国峰、田野、虹光、群山、聚丰、百连等企业实施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程,利用专利信息分析,引导企业合理确定技术创新路线,开展产业专利布局,构建支撑产业竞争力的专利储备,推动创新资源向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领域聚集,加速产业转型发展。(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知识产权与金融紧密结合。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优化知识产权金融发展环境,进一步鼓励支持企业运用专利权、商标权质押方式融资,聚集创新资本,拓宽融资渠道,缓解瓶颈制约。积极探索通过保险机制建立专利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优化专利险种运营模式,促进专利保险服务规范化、规模化发展。(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市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深入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网络,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鼓励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对中小企业进行托管,对中小企业在质量申请资助、专利权质押贷款方面给予重点扶持,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以许可转让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价值。(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市监局、县文广新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一)加强行政执法体系和队伍建设。加强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在市场监管方面的培训与指导。重点打击生产和流通领域的各类专利、商标、著作权侵权、假冒、盗版行为,切实保护创新创业者知识产权合法权益。扎实推进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制度,逐步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社会信用水平。(县科技局、县编委办、县法制办、县司法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新局、县农牧局、县市监局,有关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行政执法检查常态化机制建设。加强“两法衔接”和联合执法机制建设。完善行政执法绩效考核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体系,缩短确权审查、侵权处理周期,提高维权效率。(县商务局、县法院、县公安局、县科技局、县文广新局、县农牧局、县市监局、县法制办、县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注重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研究“互联网+”模式下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途径,健全电商领域专利执法机制,完善行政调解等非诉讼解决纠纷途径,快速调解、处理电商平台上的专利侵权纠纷,及时查处假冒专利行为。加强对视听节目、文学作品、游戏网站和网络交易平台的版权监管,规范网络作品使用,严厉打击网络侵权行为,优化网络监管技术手段。(县商务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市监局、县文广新局、县农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对专业市场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标准;定期开展专业市场执法检查活动;建立健全专业市场内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机制;针对行业协会、市场主办方、市场商户等不同群体定期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县科技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新局、县农牧局、县市监局,有关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资产管理制度。指导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科学合理地划分知识产权开发过程中应予以费用化和资本化的部分,准确反映知识产权资产的入账价值。科学核算企业自创、外购和投资获得的知识产权资产,规范企业在并购、股权流转、对外投资等活动中对知识产权资产的处置和运营,开展知识产权评议,规避知识产权风险。(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市监局、县文广新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不断深化区域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通过开展试点示范,发挥区域在推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中的整体优势,全面提升区域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能力。(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市监局、县文广新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开发区,有关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行科技项目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在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技术改造、重大科技专项等项目中,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目标评估制度,加强科研项目立项、执行、验收、评估及成果转化、运营等各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市监局、县文广新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

(一)加快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以争创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和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机构为方向,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工作,形成一批市场化、规模化、专业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供专业化、市场化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县科技局、县文广新局、县市监局、县农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积极参与京津冀专利、商标、版权等各类知识产权平台的互联互通。建立鸡泽县重点领域、支柱产业专利数据库,加强的专利信息的二次开发与综合利用,向社会提供便利好用的基础信息。鼓励社会力量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组织开展各类知识产权公益活动。(县科技局、县文广新局、县市监局、县农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京津冀知识产权服务协同发展。积极引进京津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我县设立分支机构,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降低申请成本,促进全县知识产权服务水平提升,满足企业创新需要。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投资设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对在我县新设立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或分支机构给予重点扶持。(县科技局、县文广新局、县市监局、县农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担任组长的县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县有关部门和单位分管领导组成,负责组织、协调、统筹全县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工作。县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局,负责知识产权强县建设日常工作。建立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合力推动知识产权工作深入开展。各乡镇政府和县有关部门要把知识产权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重大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推动各项措施有效落实。(县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县财政局要整合相关资金,优化投入结构,支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对优秀专利、驰名商标、版权精品、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高价值知识产权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引导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力度,形成创新投入与知识产权产出的良性循环,逐步构建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投入体系。(县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营造浓厚氛围。开展知识产权文化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增强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和创新意识。有效利用传统和新兴媒体加强宣传,宣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创新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知识产权强县建设步伐。(县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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