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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意见】峰峰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实施质量兴区名牌兴企战略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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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实施质量兴区

名牌兴企战略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新坡工业园区管理处,区对口有关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建设质量强国新要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提升我区各企业产品、服务、工程质量的总体水平,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根据省政府《关于大力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意见》和市政府《关于大力实施质量兴市名牌兴企战略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落实《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协同发展、转型升级、又好又快发展的主基调,以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为抓手,把提升质量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举措,积极构建多元共治质量工作格局,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水平,进一步提升“河北制造”的品牌价值,强化“河北标准”的话语权,筑牢“河北品质”的技术保障,推动“河北环境”不断优化,助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迈向“质量时代”,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质量强区战略深入推进,质量提升、质量保障机制更加完善,宏观质量管理能力水平明显提升,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明显增强,农产品品种、质量、效益显著改善,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名优产品和服务品牌大量涌现,环境质量明显优化,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占据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的亿元企业。

2020年,全区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3.5%以上,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83.5以上,工业类名牌产品数量保持在5项以上,服务业名牌在2项以上;优质产品2项以上;大中型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环境治理实现重大突破,空气质量改善程度明显高于以往,PM2.5浓度较2013年下降40%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宏观质量管理。大力实施“质量兴区、名牌兴企”战略,围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和落实产业结构调整规划,结合地方经济发展,研究制定保障区域质量安全、推动区域质量水平提升的政策措施,努力为本区域创造良好的质量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深入开展质量兴区、质量兴镇、质量兴业活动,建立品牌良性争创机制,即争创一批、提升一批、培育一批、储备一批,加快提升区域质量水平。完善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定期发布区域质量安全状况和质量竞争力指数。以涉及国计民生和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为重点,对质量问题突出的区域和行业开展集中整治,通过整顿规范、引导培育,促进区域特色产业的产品质量提升和健康发展。

(二)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企业要牢固树立“诚实守信,质量第一”的意识,切实担负起“质量兴区、名牌兴企”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积极开展质量提升、质量攻关活动,倡导推行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为主的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计量体系和标准体系,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加强检测基础设施建设,引进先进的检测技术,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体系和产品召回制度。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对产品质量薄弱环节的科技攻关,加大对提高产品质量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研发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及时将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重点产业企业要逐步形成产学研检一体化。强化产品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积极申请相关领域产品认证,提高产品的质量档次和经济效益。强力推动服务业企业完善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服务机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的各项标准和规范,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水平。积极开展与行业高端和强势企业的对标行动,围绕产品质量、技术装备、产品研发、节能降耗、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等方面的关键指标,确定标杆、查找差距、改进提升,逐步缩小与同行业先进企业的差距。

(三)加强标准化工作。以优势技术领域和特色产业为突破口,建立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标准体系和标准化工作体系。加快采标步伐,提高企业采标意识,通过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辅之以相应的支持鼓励政策,重点引导行业龙头企业主动参与国家和行业地方标准的制(修)定工作,争取市场竞争的主动权和话语权。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开展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工作,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同时指导企业开展产品检验方法等技术标准的采用国际标准工作,提升企业的综合技术水平。对于经济效益好、技术水平比较高、自主创新能力强的企业,鼓励其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加快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点、标准化生产(养殖)基地建设,在现有基础上,分别再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标准化示范点。加快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步伐,建立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扩大服务标准覆盖范围,促进服务业规范化发展。

(四)大力实施名牌战略。按照《邯郸市名优产品和服务品牌培育“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围绕壮大我区主导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和培育新兴产业,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名牌产品培育工作。加大实施品牌建设“示范工程”力度,充分发挥品牌建设示范企业的带动作用,培育一批质量水平高、生产规模大、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强的名牌产品。积极引导、扶持优势企业争创名牌产品。鼓励引导企业发挥名牌产品带动优势,实施规模扩张,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形成行业集团优势,增强产业竞争力。着重做好商标注册、管理和保护工作,加大著名商标的认定和驰名商标的申报力度。加快培育、壮大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服务品牌和大型企业集团,促进现代服务业的集团化、网络化和品牌化建设。

(五)增强质量检验检测能力。围绕我区区域经济特点和培育产业集群,根据现代产业体系发展需要,争取建立1个国家级、2个省级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加快建立国家煤化工检验中心建设,提高建设档次和建设标准。重点加大对检验检测机构的投入,提高技术机构常规检验和快速检测项目建设水平。围绕确保质量安全,着力提升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密切相关的重点产品监督检验和应急技术保障能力。整合质量监督、企业与全社会的检验检测资源,提高质量检验检测能力和设备利用率。建立全区统一的检验检测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不断提高人员技术、业务素质,为质量安全监管和质量提升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加大对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和发展的投入力度,不断提高其服务区域经济的能力。

(六)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以企业质量信用档案为基础,以质量信用分类监管为手段,探索建立统一的诚信管理体系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网络平台。综合协调各有关部门加强市场诚信记录信息库建设,逐步健全诚信评价和失信惩戒、守信褒扬机制,积极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大力营造诚信道德文化环境,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监管有力的诚信体系框架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作用。积极培育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进一步完善行规行约,认真履行协会的社会责任,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充分发挥各行业企业的自我服务、自我协调、自我监督、自我保护作用。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社会监督,不断增强公民的诚信和质量意识,畅通产品质量举报渠道,营造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良好氛围。

(七)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各部门要做好产品质量监督经费保障工作,切实加强各级产品质量监管部门基础建设和技术装备建设,改善监管条件和手段,提高监管水平。各监管部门要加大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监管力度,建立严密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储运、销售等环节都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监管。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制,确保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质量安全。严格市场准入制度,依法依规提高生产许可条件和市场准入门槛。在全区稳步推进产品质量网格化监管模式,建立产品质量预警体系和应急反应机制,完善质量问题追溯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杜绝区域性、行业性质量问题发生。进一步完善各相关部门的打假工作责任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业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质量安全事故检验预案演练。

四、责任分工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各司其职,协调联动,确保“质量兴区、名牌兴企”工作取得实效。

(一)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抓好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管理和技术基础工作。负责生产企业的标准化、计量、质量管理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引导企业依靠科技进步、调整产品结构,实施名牌战略,推行ISO9000系列标准,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计量保证体系、标准体系和安全体系。帮助企业进行质量认证的前期工作。鼓励、指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督促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和检验,引导实施“质量兴企”工作,组织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促进产品质量进一步提高。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加工、销售、储运环节的监督管理,保证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可靠,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杜绝一切不合格食品、假冒伪劣药品及医用器械流入市场,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负责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管,严格生产经营主体资格登记注册管理,取缔无照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

(二)财政部门安排一定数量资金,用于支持“质量兴区、名牌兴企”工作。

(三)发展改革部门将产品质量工作的主要目标纳入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计划。

(四)科技工信部门要在贯彻科技发展规划的过程中,认真做好“质量兴区、名牌兴企”的各项科技工作,落实科技奖励政策,大力扶持高新技术产业。组织实施国家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全区工业技术创新及技术进步工作;拟定全区工业行业规划,实施行业管理。

(五)规划建设部门要根据有关建筑法律法规,强化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管工作,大力推行建设工程质量的项目自控、社会监理、政府监督制度。依法执行招标投标制度,消灭无证设计、无证施工的违规行为。严把进入建筑施工现场的材料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

(六)卫生部门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管理 ,将倡导优良的医德医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纳入“质量兴区、名牌兴企”的工作范畴。加强对医疗卫生单位创建文明服务示范窗口的规范指导。

(七)旅游管理部门要在所辖或归口部门推行服务质量的国家或国际标准,探索制定旅行社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创建文明服务的示范窗口单位及旅游文明城市。

(八)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严格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依法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九)商务部门负责对商品市场建设进行宏观管理。

(十)公安部门负责对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或者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案件进行查办。

(十一)环保部门负责有效控制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大幅降低资源消耗,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进污染物综合防治和环境治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质量兴区名牌兴企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质量兴区、名牌兴企”战略的实施,研究制定全区质量与名牌工作的重大政策,统筹协调涉及质量与名牌培育争创工作的有关事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加强工作分析研究和组织协调,做好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各部门对本行业的质量工作负总责,健全相应领导机构,把质量与名牌工作纳入本部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目标考核。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机构把食品质量安全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首要工作,切实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提高食品质量和安全工作水平。大力支持各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对各种质量违法违规行为不得进行包庇甚至纵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其主要负责人、主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触犯刑律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不能以罚代刑。企业要对其生产销售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负主体责任,依照法律法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建立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对获得省政府质量奖、省级及以上名牌产品、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服务名牌企业、河北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政府采购和工程设计采购活动中应优先选用省级及省级以上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产品,对自主创新产品实行政府首购和订购制度,并实行优质优价。金融机构加大对市场前景好、信誉好的名优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增加对企业质量改进、新产品研发和技术进步的资金投入。

(三)注重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和发展的投入力度,不断提高其服务区域经济的能力,从源头把好质量关。坚持质量管理人才培养与引进并重的原则,重点培养和引进高层次、高标准、满足不同需求的质量专业人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量管理部门深入推进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在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产品生产企业和工业企业关键岗位上,配备质量工程师或具有质量专业职业资格的技术人员,并给予适当的岗位津贴。对每年在质量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加强监管执法、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四)加大质量宣传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在全社会大力普及有关质量法律法规及质量安全知识,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充分利用“质量月”、“3·15”、“世界标准日”、“世界计量日”等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新闻媒体要加大舆论宣传和监督力度,大力宣传实施“质量兴区、品牌立区”战略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各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人人关心质量、人人重视质量的浓厚氛围。弘扬先进典型,宣传名优产品,提升我区名优产品、驰(著)名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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