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古梨树保护与开
发利用的实施意见
为充分挖掘古梨树资源优势和效益,繁荣和发展魏县梨文化,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就加强古梨树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古梨树保护与开发利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古梨树是大自然界留下来的珍贵遗产,是森林资源中的瑰宝,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文化、生态、科研价值和较高的经济价值。魏县是著名的中国鸭梨之乡,鸭梨栽培已有近三千年的历史,全县梨树寿命在百年以上的古树约有近万株,这些古梨树遗产已成为传承发展魏县梨文化的基石。虽然我县在古梨树开发利用上具有一定的历史资源优势,但在古梨树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方面还存在政策措施不健全、认识不到位、保护意识不强、资源底数不清、资金投入不足、管理手段单一、开发利用不够等问题,甚至存在无人管理、人为破坏现象,加强古梨树保护与开发利用形势十分严峻。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站在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自然生态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古梨树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相关工作。
二、明确古梨树保护与开发利用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打造魏县梨文化品牌、提升梨乡水城知名度、形成魏县旅游业亮点为目的,通过深挖古梨树稀缺资源文化价值、历史价值,切实将古梨树保护纳入生态经济、生态旅游建设中,提高群众爱树护树积极性,形成保护古梨树的良好氛围。
(二)总体目标。通过对古梨树的精细管理,恢复树势,促进古梨树树体健壮、健康生长、挂果适量,实现结出长寿仙果和绿色果品的目标,采取政府补贴、市场化运作等措施,向古梨树要品牌、要品质、要效益,形成古梨树保护与开发利用的良性循环。
三、统筹推进古梨树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搞好古梨树的普查工作将古梨树划分为年以上、年以上、年以上三个等级,按等级进行普查、登记造册,将符合条件的古梨树,以村为单位统计汇总,逐树挂牌,标明编号、树种、树龄、产量等主要指标及责任单位、责任人等,为古梨树保护开发、认养销售打好基础。
(二)加强古梨树的保护工作加强日常养护,由权属人负责对古梨树进行施肥、浇水、打药、修剪等管理,促进古梨树健壮生长。严禁在树上刻划、张贴或者悬挂未经许可的物品;严禁在施工等作业时将树木作为支撑物、固定物;严禁攀树、折枝、挖根或者剥损树枝、树干、树皮;严禁距树冠垂直投影5米的范围内堆放物料、挖坑取土、兴建临时设施建筑、倾倒有害污水、污物垃圾,动用明火或者排放烟气;严禁擅自移植、砍伐、转让买卖。
(三)抓好古梨树的开发利用利用采摘节,让游客直接采摘或有偿代采;采取认养的方式,由游客认养梨树承包梨果,双方签订认养合同,规定认养方式及梨果认购价格,保证梨果成熟后优先由认养者购买;实施精品包装,选用精品果,作为高档礼品销售;按古梨树的树龄划分梨果价格,体现价格级差;建立专业招商团队,落实专职人员,通过推介活动、网络宣传、中介招商、以商引商等方式,吸引更多资本参与到古梨树产业开发中来,为我县古梨树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注入外力。
四、全面强化古梨树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的保障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成立由政府主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主管副主任、林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县住建、文体旅游、财政、园林等部门一把手及街道办、魏城镇、东代固镇、棘针寨乡等涉及乡镇(街道)乡镇长(街道办主任)为成员的魏县古梨树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古梨树保护与开发利用等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具体负责协调、宣传、资料汇总等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县林业局负责制定古梨树保护的技术标准、措施和具体方案,并牵头实施;街道办、魏城镇、东代固镇、棘针寨乡等涉及乡镇(街道)负责搞好配合,对老梨树种植区逐村、逐园、逐地块进行普查,统计出古梨树位置和权属等;同时,各乡镇(街道)负责依托辖区内的果品专业合作社建立古梨树合作社(或公司),由合作社指派果树技术员负责对接保护等工作,抓好古梨树的技术指导和古梨果的销售服务工作,规范梨树技术管理,确保达到绿色果品标准。县林业局根据普查结果,统一制作永久性标牌对古梨树进行标识。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局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三)强化督导,大力推进。县古梨树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承担任务的部门和乡镇进行定期、不定期督导。工作进展迟缓,目标任务不达标的单位,要向县政府写出书面报告,并提出整改措施和时限;对措施不当、工作不力、逾期整改不到位的通报批评,电视曝光;对因任务目标未完成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乡镇(街道)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