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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制度】峰峰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各项工作纪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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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项工作纪律制度


一、工作纪律制度

机关工作纪律是机关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的重要体现,也是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局上下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落实规章制度,确保执行有力,做到令行禁止。

1、严格执行作息制度。所有工作人员都要遵守上下班时间,杜绝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现象,外出要按规定执行请销假制度。

2、严禁上班时间利用电脑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炒股票、买卖基金、上微信聊天、打牌以及参与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严禁工作时间随意串岗、扎堆聊天。

4、严禁在工作日中午饮酒。

5、严禁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扯皮,不落实首问责任制,不按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办结。

6、接待来客来访要主动热情,对来访提出的事项要积极办理,不能办理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必要时做好记录,不得不理不睬、横加指责、粗暴刁难;接转电话时,提倡文明用语,讲普通话。

7、严禁利用职权或工作便利“吃、拿、卡、要”,违规向管理或服务对象摊派或收取钱物,违规要求接受有偿服务、购买指定商品。

8、严禁利用职权为个人或其他关系人谋取不当利益或强令服务单位或有关人员违规行使职权。

9、全局工作人员都要保证通讯畅通,…如有变动,及时向局办公室反馈,原则上手机保持开机状态,住宅电话能够及时联络。

二、工作首问负责制

为改进工作作风,树立人事部门良好形象,在办公场所办公期间,第一接待前来办事、咨询、来访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1、首问责任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属于自身业务范围且符合政策规定和条件允许能马上办的事,必须及时办结。

2)属于自身业务范围但不符合政策规定不能马上办的事,应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3)不属于自身业务范围的事,必须负责把来局办事人员引(指)领至相关科室或相关人员接待处。

4)接待服务对象必须态度热情,服务周到,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的发生。

5)在服务大厅值班的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公示姓名、职务、岗位、业务范围及投诉方式。

2、责任监督及追究

1)各科室门上设立告知牌,公开工作人员职位,接受服务对象监督。

2)设立首问责任投诉举报箱,由局办公室对服务对象的举报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在全局通报。

3)年终由局办公室负责对本局工作人员履行首问责任情况进行考核。工作人员未认真履行首问责任的,每查实一次,在年终业务工作目标考评总分中扣除相应得分。

三、请销假制度

若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外出和休息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说明去向及返回时间,并保持通讯畅通,回来后再进行销假。

1、病假

1)病假凭医生证明,一天以内的须经科室负责人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超过三天的必须经局主要领导批准。

2)因急诊来不及请假时,应尽快以电话等方式说明情况,并在事后补办有关请假手续。如无病历证明,则按事假处理。

2、事假

1)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超过一天,由主管领导批准,超过三天,须经局长批准。

2)科室负责人请假,由分管领导批准。

3)副职领导请假, 由正职领导批准。

如因身在外地或交通原因未能填写请假呈批表的,可先通过电话请示科室或所属单位负责人,事后须及时补办书面手续,如未按上述手续办理的将视为旷工处理。

3、婚假、丧假

1)婚假

干部、职工持结婚证,经批准,可按规定享受婚假;休婚假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不作为计算假期的天数。

2)丧假

工作人员的配偶及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予处理丧事假,工作人员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经单位领导批准,也可给予丧假。对于需要到外地办理丧事的,可酌情给予路程假,休丧假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不作计算假期的天数。

4、销假制度

以上假期均应实行销假制度,休假后(三天内)须报科室负责人和主管领导销假。

工作人员当年累计事假一个月以上,病假三个月以上者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无故旷工15天至一个月全局通报批评,累计旷工一个月以上辞退。

四、学习制度

1、集中学习制度

1)每周星期四下午为全体人员集中学习时间,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社保中心和就业局根据各自情况具体安排。

2)领导班子成员应带头参加学习,除上级安排的活动外,原则上不再安排其他工作。

3)坚持学习点名制度。学习时间各科室要合理安排工作,不准迟到早退,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学习时不得夹带与学习无关的文件、杂志、报纸等。

4)学习要坚持有计划、有材料、有记录,主讲人准备教案、讲义;要结合学习内容,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5)除参加学习日学习外,还要坚持自学,以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6)学习方式应多样化,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

2、党小组学习制度

1)理论学习党小组由局机关党员组成,普通党员任组长。

2)党小组的学习由局党总支书记召集主持,或由局党总支书记委托其他党总支成员召集主持。

3)党小组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全年不少于12次。

3、党小组学习内容:

1)认真学习《…章程》、…、…思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党委、政府有关重大问题的决议、决定,有关重要会议文件;

3)学习中纪委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部署;

4)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和规章;

5)学习《……系列重要讲话》

6)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有关内容。

4、党小组学习方法:采取集中学习、讨论、安排调研、自学等方法进行。具体内容由各小组组长安排,党小组成员要根据学习内容事先做好准备。

5、参加党小组学习的成员,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学习都要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写出学习笔记和心得,并结合分管科室工作和业务,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撰写12篇理论调研文章。

6、党小组的学习由办公室负责考勤记录,每季度督促检查一次学习笔记、调研文章等情况,并在中心组全体学习会上通报。

7、党小组每个成员,都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努力做到学用结合,严防搞形式主义,摆花架子,要在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政策水平、领导能力、工作水平上见实效。

五、值班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双人24小时在岗值班、一名主管局长在岗带班制度。

1、值班时间:工作日期间:12:00-14:3017:30-8:30;双休日、节假日分两班--白班:8:30-17:30;夜班:17:30-8:30

2、值班人员要根据值班安排按时到岗,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记录,严禁出现空岗、漏岗现象。值班期间要保证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手机不得设置呼叫转移等障碍业务。带班领导要坚持在岗带班,遇有紧急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果断处理。

3、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要及时、认真接听值班期间每一个来电,礼貌、准确、精炼应答,并在《值班记录》中详细准确地做好记录,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送带班领导,由带班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理。

4、对区委、区政府及各部门的会议通知,要详细记录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设法立即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一般通知则交由办公室办理。

5、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值班人员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带班领导在作出处理意见的同时,向局主要领导汇报,然后按程序向区委、区政府值班室报告。

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要自觉加强执行工作纪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维护机关的形象,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对照各项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对查出的问题进行逐一整改落实。局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项工作纪律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不执行规定的要给予严肃批评或通报;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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