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落实《计量发展
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加强“十三五“期间计量工作,实现质量强市战略目标,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3〕1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3〕27号),经市政府同意,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提高发展质量、效益为中心,加大转调力度,强化创新驱动,加强民生保障,突出法制计量、工业计量、能源计量、民生计量,统筹规划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发展,进一步完善我市量传溯源体系、计量监督管理体系和诚信计量体系,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重要技术保障。
(二)主要目标。
1.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完善量传溯源体系。围绕全市经济转方式、调结构、创新发展和重点区域发展战略实施,加强全市量传溯源体系建设,提高科学计量水平和计量服务保障能力。到2016年,全市共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470项以上,其中市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到220项,县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平均达到25项。到2020年,全市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总数在520项以上,其中,市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到260项,县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平均达到30项。建设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2个、市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1个。全市计量检定、校准项目数量逐年增长,量传溯源体系覆盖率达到95%以上。
2.完善民生保障计量监管能力。重点围绕服务业发展、城镇化建设和节能减排,加强对涉及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定量包装商品等领域的计量监管,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到2020年,国家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2%以上,城镇及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计量器具、环境监测用计量器具、行政监测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率达到95%以上。
3.建立健全能源计量器具和计量数据信息平台。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提高能源资源计量检测能力和能源资源计量技术检测服务水平。到2020年,全市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用能单位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4.加强计量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满足计量能力提升和计量科研需求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到2020年,市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具备高级工程技术人员资格的比例达到30%以上,国家注册计量师达到30人以上;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具备中级以上工程技术人员资格的比例达到20%以上。大中型工业企业和重点用能企业以及规模以上商业、服务业要配备满足需求的专职计量人员。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规划全市量传溯源体系,提升计量服务与保障能力。
1.按照“市级促重点,县级抓基础”的总体思路,构筑梯次清晰、能力完备、重点突出、保障有力的量传溯源体系。
市级计量技术机构要立足重点、特色项目,建立起本市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服务于地方产业发展、大宗能源计量、工业企业生产和产品检测、安全防护等量传溯源需求,重点满足食品安全、安全生产以及特种设备安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发展需要。
县级计量技术机构要立足量大面广的强制检定项目,建立起本县(市、区)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服务于农业生产、城镇化建设、小微企业发展等领域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工作计量器具的量传溯源需求,重点满足食品安全、安全生产、贸易结算、医疗卫生等领域的发展需要。到2016年,诸城、寿光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数量要达到35项以上;高密、青州、安丘、昌邑、临朐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数量要达到25项以上;昌乐、坊子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数量要达到15项以上。到2020年,诸城、寿光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数量要达到40项以上;高密、青州、安丘、昌邑、临朐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数量要达到30项以上;昌乐、坊子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数量要达到18项以上。
企(事)业单位要立足本行业(企业)需求,提高计量检测能力,配备和建立符合生产加工、工艺控制、质量检测、能源计量等需求的工作用计量器具和计量标准器具,做好企业内部量值溯源工作,保证量值准确可靠。
2.推动计量检测社会化,培育和推动计量检测集群发展。建立健全计量校准市场准入评估机制,指导和规范校准服务行为。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开放合作、创新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强计量检测资源的整合积聚,构建投资多元化、营运市场化的公共计量检测能力发展新机制,全面提升计量检测专业化服务水平。积极培育计量检定/校准市场和第三方的计量校准服务机构,打造潍坊市计量检测服务品牌,大力发展高技术计量检测服务业,促进高技术计量检测服务业集群发展,构建计量检测服务平台,推进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服务社会化,建立以法定计量技术机构为主导、计量中介服务机构为补充、市场化运行的计量服务模式。力争在2020年前在全市培育和形成新型、高端的计量服务业集群,提高对各类企业的便利化计量服务能力。
3.引导企业重视和加强计量基础建设,切实发挥计量在企业质量建设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推动企业加大计量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在生产加工、工艺控制、产品检验等关键环节和过程合理配置、有效使用计量器具。新建企业、新上项目等要把计量检测能力建设作为保证企业产品质量、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实现企业现代化和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技术手段,与其他基础建设一起设计、一起施工、一起投入使用。
4.做强我市计量器具制造产业,推动我市计量器具制造产业健康发展。对实力较强的流量计、衡器、热量表、水表、电能表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产业,进一步提升技术和产能,满足城镇化建设、供热体制改革和节能减排的基础需求;对新兴的食品药品分析仪器、智能电表、智能在线仪表等高新技术产业,加强引导扶持,促进技术创新,逐步实现繁荣发展。推动成立计量产业行业协会,加强技术交流,提高产品规格档次,增强竞争力。
5.建立完善产业计量测试体系,服务特色产业发展。结合我市产业发展重点和主体功能区定位,建立和完善产业计量服务体系,在卫星导航及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领域,建立完善计量测试服务体系,建设省级、市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为产业发展提供高品质、多元化的技术支撑和服务。
围绕声光产业计量领域,完善声学光学检定项目,建设潍坊声光产业计量检测中心。面向我市的声光产业集群并辐射周边地市,开展量值溯源及计量检测工作,为产业集群的壮大提供技术支持。
围绕地理信息产业在我市的兴起,建设山东省测绘产业计量中心。完善全站仪检定装置、经纬仪检定装置、基线场等高精尖仪器设备,开展卫星及应用产业关键产品和关键参数的计量检测技术研究,开展卫星导航定位与授时测量方法研究,研制计量测试标准。建立具有卫星导航及应用产业特点的量传溯源体系。
快速推进山东省能源效能计量评估中心建设,构建全市能源资源计量服务体系。积极参与能平衡测试、能源审计、碳排放检测等技术服务,为用能单位节能减排增效服务。参与建设能源计量数据信息化管理网络,建立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在线、实时采集信息平台,实现对重点用能单位的水、电、煤、气(汽)、油等主要能耗计量数据进行实时采集、综合分析,为能源管理、碳排放统计、节能减排目标考核提供计量数据。
(二)加强计量监督管理,完善计量监管机制。
1.加强重点领域计量监管,建立完善诚信计量体系。
民生计量监管。加强对食品安全、贸易结算、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相关的重点领域计量监管,有针对性地开展计量专项整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服务业领域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按照“联合部门、总部推进、企业承诺、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思路,实施“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工程,推动经营者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活动,培育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实施诚信计量分类监管,建立诚信计量信用信息收集与发布和计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
能源资源计量监管。明确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强制检定的监督,加强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分析、使用和管理。引导重点用能单位建立能源资源计量管理体系,实行能源资源消费分类计量。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实时监测工作,强化对能源资源计量数据综合分析和应用。开展能效标识计量监管。依法开展能源资源计量审查,组织开展能源计量示范活动,建立完善相关的配套激励措施。
安全计量监管。加强重点行业安全用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引导督促使用单位按照要求配备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建立和完善安全用计量器具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用强检计量器具依法处于受控状态。
2.完善计量监管体系,推进计量管理信息化、数字化。完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档案,建立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和制造许可证数据库,提升我市计量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对计量器具生产制造、销售、使用等环节和计量技术机构的监管措施,加强计量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社会团体、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不断拓宽计量监督渠道。围绕智慧型城市创建,进一步推进计量检测信息化,加强信息资源共享。
3.加强计量保障技术研究,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开展加油(气)机、电子计价秤、电子汽车衡、蒸汽流量计等贸易结算用计量器具防作弊软件技术的研究。加强计量作弊防控技术和查处技术研究,提高依法快速查处能力。探索智能电网、轨道交通、楼宇节能等高新技术领域的量传溯源技术,提升专业计量测试水平。严厉查处制造带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办利用高科技手段从事计量违法行为。加强执法协作,建立健全查处重大计量违法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加强行业性、区域性计量违法问题的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开展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计量监督检查,打击过度包装。实施房间空气调节器、平板电视、家用电冰箱、电动洗衣机、家用热水器等高效节能产品专项监督检查,打击虚标能效行为。
(三)培养引进计量人才,推进计量人才队伍建设。建设与计量能力提升和计量科研相适应的市、县计量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加大优秀科技人才的引进,加强行政管理人才和技术管理人才的培养,开展计量技术人员技术能力交流提升活动,建立潍坊市计量专家库。加大注册计量师、计量检定人员以及计量管理人员的考核、管理和培训力度,推进注册计量师制度的实施。强化全市工业企业、重点用能企业和计量器具生产企业计量从业人员的培训,满足企业计量工作需求。扶持和鼓励骨干承担或参与国家级、省级计量科研项目及日常计量检测服务,构建一支人员结构层次合理的高水平计量监管队伍。
三、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有效的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沟通协调。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计量工作,将其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由质监部门牵头,发改、经信、科技、财政、人社、住建、市政、公安、教育、卫生计生、交通、工商和商务等部门参加的计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制定支持计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及时研究解决计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质监部门要加强对计量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牵头搞好部门协作。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分解细化目标,落实相关责任,强化社会宣传,确保顺利完成本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
(二)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质监部门、节能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能源计量工作的指导,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计量管理制度,把企业能源计量的责任纳入各个工作岗位的职责之中。住建、市政部门要将民用水表、电表、煤气表、热量表等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计量器具首次强制检定列入工程监督内容,认真进行监督。教育部门在中、小学教学中要加大对法定计量单位相关知识的普及。商务部门要加强流通领域过度包装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商品包装,引导流通企业不采购、不销售过度包装商品,做好抑制商品过度包装工作。公安部门要加强刑警、交警、消防、执法等用于行政监测、司法鉴定用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依法申请强制检定,确保准确使用。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医院特别是镇(街道)和村(社区)公益性医疗卫生机构常规医疗强检医用计量器具的日常管理。
(三)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推动公益计量开展。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公益性计量技术机构的投入。发改、经信、科技、财政、人社等部门要制定相应的价格、科技、财政、投资以及人才支持政策。建立有效的计量经费保障机制,增加强制检定所需计量检定设备投入,对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安全用计量器具、公益性医疗卫生机构常规医疗计量器具、民用四表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抽查所需经费逐步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优先保障。完善基层计量执法手段,提升计量执法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计量宣传,深入开展计量文化建设。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和“3.15”“5.20”“全国质量月”等重点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计量法律法规,普及计量基础知识和计量科技知识,推广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形成公平交易、诚信计量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计量文化研究,打造计量核心价值理念,构建“度万物、量天地、衡公平”的计量文化,促进社会信用价值体系建设。
(五)强化评估考核,促进规划贯彻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及时检查督导,确保取得实效。2016年,对贯彻落实本意见的进展情况、各项指标的落实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并公布评估结果,对评估后需调整的规划内容提出具体调整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2020年,市质监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意见实施总体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向社会公布实施情况及成效。
本实施意见自2016年5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