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为了确保文物安全,根据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在我区范围内开展了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保障安全”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结合自身实际,现将2016年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部署情况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巩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我区就此项消防检查工作召开了专门会议,成立了以区文体局局长冯伟强为组长,区文体局副局长廖冲为副组长,相关文物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统筹我区排查消防安全的开展,并对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现场督察。为了此次活动能够有序开展,确保取得实效,制定行动方案,将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和人员,扎实开展活动。同时,建立了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实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坚决遏制我区文保单位重特大火灾事故和减少一般火灾的发生。
二、检查内容
辖区内文物单位办公场所、古文物建筑的消防设施设备。
三、检查情况
本次活动主要采取自查的方式进行。安排工作人员,对辖区内文物古建筑及代表性建筑等进行了检查。目前,全区共检查文物古建筑10处,未发现火灾隐患。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文物建筑属于木质结构,各类消防器材不满足规范要求;二是消防通道未按照标准设置警示标志。
四、整改措施
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单位进行了现场指导。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于短期可以整改,如没有消防器材和未按照标准设置警示标志的,要求及时整改。
五、今后工作
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狠抓文物消防安全工作不放松。
1、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逐步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通过与消防部门联合检查,建立联合机制,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和联合检查活动,保障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
2、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大对各单位日常巡查力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及时整改。确保信息畅通,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3、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根据文物保护实际,充分利用 “4•18国际古迹遗址”、 “文化遗产日”等重要节日,开展全方位宣传。进一步突出了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使文物保护理念更加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