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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意见】魏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县城学校招生行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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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

县城学校招生行为的意


为切实规范县城学校招生行为,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县城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意见。

一、基本原则

1、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的规定,保证每个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招收本区域内适龄儿童入学。严禁各学校以组织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选拔新生。

2、学校班额要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3、要特别注意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入学问题,进城务工子女持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登记。各招生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本辖区内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

4、各学校严格按计划招生,不得挤占实验室等专用教室上课。

二、招生规模、时间及范围

(一)小学招生

1、招生规模

各学校要按计划轨制招生, 2015年各学校招生班数为:

一完小8个班、实验学校6个班、三完小8个班

2、招生时间

小学为810日起开始摸底、登记、核对有关证件;各学校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提前招生。

3、招生范围

县一完小负责招收魏都大街以西、望远街以东、一行路以南区域内的城镇户口及机关工作人员子女、购房居住人员子女、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及魏集、西关、西小门、石辛寨等适龄儿童。

实验学校负责招收魏都大街以东、一行路以南区域内城镇户口、机关工作人员子女、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购房居住人员子女及魏集、东关、东小门、冯小庄、常小庄等适龄儿童。

第三完小负责招收望远街以西城镇户口、机关工作人员子女、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购房居住人员子女及赵寨、河里西、皇小庄、北关村、北市场一行路以北的适龄儿童。

一完小南校区负责招收康町村、三田村适龄儿童及科教路以南各小区购房居住人员及进城经商人员子女。

南关学校负责招收南关村、冯辛寨、吴辛寨村、三田村适龄儿童及科教路以北、魏都大街以西购房居住、经商人员子女。

杜町学校负责招收杜町村适龄儿童及科教路以北、魏都大街以东购房居住、经商人员子女。

岗井学校负责招收岗井村适龄儿童及附近小区居住、经商人员子女。

(二)初中招生

1、招生规模。各学校严格按计划轨制招生,2015年各学校招生班数为:二中 20个班、三中 14 个班、四中 20 个班 、七中4个班。

2、招生时间。小学六年级毕业后开始,各学校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提前招生。

3、招生范围。按照国家有关小升初“多校划片”对口招生的有关原则,县二中、三中、四中负责招收县城区内一完小、实验学校、南关学校、一完小南校区、杜町小学、岗井小学、谢町小学、河里东学校、赵寨学校等学校六年级毕业生。

对分配到县二中、三中、四中的学生,二、三、四中应按教育局提供的学生名册填写“入学通知书”,并于2日内交教育股审核签章,交由原就读学校发到每位学生手中,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学籍信息卡、户口本等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教育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县有关部门,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并把招生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各学校要站在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高度,服从大局,以身作则,以实际行动努力实现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目标。

2、明确纪律。各学校要严格按招生计划、按规定时间、按程序招生,对超计划、超规模、未按规定程序招收的学生:

一律不予审核、注册学籍(学生学籍在户籍地初中学校审核注册),不予核拨经费,不提供免费教科书,不计算考试成绩(学生各种考试成绩计入学籍所在学校考核),初中学生毕业后不列入县一中公助生分配。新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分设“重点班”、“快慢班”,要全部实行“平行分班”。

3、严格追究。对不按规定招生造成超规制、大班额现象和违规收费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对校长、主管副校长通报批评;对于超轨制招生、跨区域招生及班额过大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经媒体曝光给全县抹黑的,属教育局任命的学校校长及主管副校长免去职务,属县任命的校长及主管副校长,建议县委进行岗位调整,直至免去校长及主管副校长职务,所在学校年终考核一票否决,不得进入先进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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