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例行新闻发布制度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新型传播方式不断涌现,政府的施政环境发生深刻变化,舆情事件频发多发,加强政务公开、做好政务舆情回应日益成为政府提升治理能力的内在要求。为落实《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精神和…关于“推进新闻发布制度化”、…新闻办关于建立“4·2·1+N”新闻发布模式的有关要求,根据《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人民政府例行新闻发布制度的通知》(北政办〔2017〕1号)精神,加强新常态下政府新闻发布工作,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适时发布涉及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安排、重大发展政策、重大突发事件、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焦点问题等,确保政府新闻发布更加及时、公开、透明,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布模式
(一)区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新闻发布会。
以区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原则上每季度至少举行1次,每年4次。如确有需要,可适当增加新闻发布的频次。
(二)各镇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
1.发布频次。
(1)各镇政府围绕本年度本级政府的中心工作制定新闻发布计划,全年不得少于1次。
(2)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制定年度新闻发布计划,原则上每年至少举办1次新闻发布会。
(3)其他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酌情召开新闻发布会。
(4)各镇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认为有必要以区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新闻发布会,需提前报请区政府审定同意后,由区委宣传部指导、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发布主体。
与宏观经济、民生关系密切和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镇政府,部门单位作为首批实施例行新闻发布的重点发布主体。以后视情况逐步扩大例行新闻发布工作的部门单位。
首批推行例行新闻发布的重点单位:各镇政府,区发改局,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安监环保局,工信局,海洋和水产畜牧兽医局,交通运输局,食药监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卫计局,城管局,城管执法大队,公安分局。
二、发布内容
(一)区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新闻发布会。
1.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2.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其实施情况;
3.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落实情况;
4.列入年度《政府工作报告》、按计划完成后须向社会发布的重大工作部署;
5.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需向社会发布的重大决议和事项;
6.以政府令发布的事关经济社会发展或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规章;
7.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北海市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预案》,发布各类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
8.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认为有必要发布的事项。
(二)各镇政府,各部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
1.对于涉及各镇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上级重大政策文件的解读,各镇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的工作部署情况;
2.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涉及各镇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社会热点焦点问题;
3.涉及各镇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突发事件相关信息;
4.其他按相关规定可予以发布的信息。
三、发布流程
(一)新闻发布工作的组织协调。
1.以区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由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共同组织实施。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对新闻发布主体督办落实,确保重要新闻及时发布,新闻发布工作不断档。区委宣传部负责对新闻发布主体做好业务指导,做好会议主持、媒体邀请等工作。
2.以各镇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名义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由发布主体自行组织协调,区委宣传部做好指导及管理工作。
3.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本级政府办公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二)多渠道进行信息发布。
1.网上新闻发布厅信息发布。为了更好地做好我区新闻发布、信息公开工作,需将每场次新闻发布会的视频及图文内容在市政府网上新闻发布厅对外公开。以区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由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广播电视站共同整理好上网视频及图文资料,并送至市政府新闻办审核后上传网上新闻发布厅;各镇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由发布主体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广播电视站共同整理好上网视频及图文资料,并送至市政府新闻办审核后上传网上新闻发布厅。
2.新媒体信息发布。利用新媒体平台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充分利用官方媒体、微信传播信息快、受众面广、传播力强的优势,发布每场次新闻发布会信息,视具体情况进行微博直播。
(三)新闻发布会时间安排。
区委宣传部根据新闻发布会的报备情况,统筹安排各场次新闻发布会的召开时间,按季度排好新闻发布会场次时间表,并在北海市新闻发布厅及网上新闻发布厅对外公布。
(四)新闻发布会场地管理。
原则上,全区各场次新闻发布会在北海市新闻发布厅举办,由区委宣传部协调市政府新闻办做好场地管理及服务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发布场地可由发布主体自行安排。
(五)宣传报道工作。
由区委宣传部协调市政府新闻办统筹安排各场次新闻发布会媒体邀请、记者管理及宣传报道相关工作。
四、责任落实
(一)明确例行新闻发布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例行新闻发布工作,切实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建立健全例行新闻发布机制,落实发布责任,避免反应迟缓、被动应对现象。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务信息,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发布工作,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一致,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
(二)提高例行新闻发布实效。
及时通过例行新闻发布,公开政务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应实事求是、言之有据、有的放矢,避免自说自话,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发布主体要适应传播对象化、分众化趋势,拓宽信息发布渠道,通过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配平台对外发布相关信息,提升信息发布的到达率和及时性,扩大发布信息的传播范围。
(三)建立例行新闻发布激励约束机制。
区人民政府将把例行新闻发布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体系。区委宣传部要定期对例行新闻发布的经验做法进行梳理汇总,对先进典型以适当方式进行推广交流,发挥好示范引导作用;对工作落实好的单位和个人,报请区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
区委宣传部会同区政府办加强新闻发布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工作,确保各发布主体按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例行新闻发布会实施部门进行督查,建立例行新闻发布工作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并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参考;定期对相关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消极、不作为且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对不按照规定公开政务,侵犯群众知情权且情节较重的,会同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