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
督导落实确保政令畅通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为深入践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求,进一步推动…和省、市决策部署高效落实,全面提升政府系统执行力,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意见,现就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督导落实、确保政令畅通,提出如下意见。
一、突出督查重点,确保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执行
(一)抓好各级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对…、…,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出台的重要文件,各级各部门要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对政策性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要定期调度,及时发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对有具体时间节点要求的事项,要按时反馈完成情况,确保各项政策全面落实。
(二)抓好市《政府工作报告》的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把承担的市《政府工作报告》分解任务作为落实的重中之重,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层层传导压力,定时间表、定路线图、定工作量、定责任人;要协调推进,强化工作措施,及时研究解决落实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跟踪落实,实行月调度、季检查、半年通报、年终考核,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三)抓好重要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对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议定事项,要逐项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明确完成工作时限,督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报告完成情况。
(四)抓好市领导批示件及交办事项的落实。对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件及交办事项,要坚持“批给谁、谁承办,交给谁、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强化工作责任。对涉及政策贯彻落实的难点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影响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要开展重点督查督办,推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五)抓好市领导调研明确事项的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到有关地方和部门调研、现场办公提出的工作要求、安排的工作任务,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传达学习,抓好贯彻落实;明确的议定事项,市政府办公厅要立即分解到具体承办单位,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落实措施,在规定时间内逐项落实到位,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落实情况。
二、健全工作制度,促进督促检查工作实现规范化
(一)限期报告制度。对市政府有关重要文件发布、重大工作部署、重要会议及政府领导批示事项,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应当及时报告贯彻落实情况;有明确时限要求的,按要求报告。市政府办公厅要加强督促、催办,每月将各项督查落实情况上报分管副市长。市政府督查室每季度对市政府承担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推进落实情况进行梳理汇总,上报市长。
(二)督查回访制度。对…、…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对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督促检查完成后,按领导要求或适时进行“督促回访”;对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报告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选择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的事项进行“调查复核”。采取“追踪督查和回头看”等方式,增强督促检查实效。
(三)情况通报制度。通过《政务督查》、政府网站等形式,定期通报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进展情况。对抓落实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总结经验,通报表扬。对执行不力、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同时对协调督促不力的市政府办公厅相关负责同志和相关处室负责同志进行通报批评。
(四)约谈问责制度。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办理并报告落实情况的,约谈责任单位有关负责同志说明原因,促进及时整改。对久督不办、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效能低下、瞒报谎报,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行政问责。
三、明确落实主体,强化督促检查工作责任
(一)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文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市《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的督查;对市长批示件及交办事项的登记、交办、督办和反馈;对市政府承担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督导落实;对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中明确要求由督查室办理的其他事项的督查、督办与核查等。
(二)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各综合处室负责对分管副市长组织召开的市政府专题会、协调会议定的事项的督促、催办、反馈;市长批转给对口副市长的批示件的登记、办理、督办和反馈;对口副市长批示件的登记、办理、督办和反馈;市长、副市长下基层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现场办公时所作……的督办和反馈。市政府办公厅其他相关处室,对市领导相关批示事项,按照首接负责制督办落实到位。
(三)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对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要拒绝理由,主动完成,确保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在本地区、本部门的贯彻落实,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市政府。同时,要切实抓好本地、本部门各项决策部署的督促检查工作。
四、强化保障措施,凝聚推动落实的强大动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督促检查工作的整体协调、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副调研员)和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办公室主任要把督促检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动协调,主动督导,全面增强督促检查工作的自觉性。
(二)强化责任担当。各级督查机构要把了解政策、熟悉业务、经验丰富、公道正派的同志充实到督查队伍中来。要围绕政策落实,创新方式,强化能力,尤其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深入一线,真督实查,敢于碰硬,敢于担当,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强化协调联动。要整合各方资源,调动各方力量,构建大督查工作格局。要将督促检查工作与监察、审计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发挥好监察机关行政监察和审计部门专项审计的监督作用。对政府重大项目、重点工作、民生工程等督促检查活动,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参与,向社会公布落实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合力推动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