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
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的意见
平安街道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对口各单位:
为进一步简化市场主体准入程序,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效能,按照《…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我县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以下简称“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县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关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实行“三证合一”,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内容
自2015年4月13日起,我县新设立市场主体(个体工商户除外)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按照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的审批职能,依据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证(照)号编码规则,向市场主体颁发加载组织机构代码号、税务登记号的营业执照,不再另行颁发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2015年4月13日前已经取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市场主体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逐步实现“三证合一”。
三、改革举措
(一)减少审批要件。坚持能减则减、能并则并的原则,进一步减少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审批要件,对办理过程中重复提交的要件,提交一次即可;对予以保留的审批要件进行简化,删除不必要的填写项目,便利申请人填报。
(二)简化审批流程。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综合审批受理窗口,实行“一口受理、信息共享、同步审批、一窗发证”,整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审批流程,进一步减少审批层级和环节,缩短办结时限,提供便利化服务。
(三)加强联动协作。建立食药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间信息共享、信息披露、档案管理、效能督查制度,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分工协作,限时办结,同步推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局牵头,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共同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主动配合,严格审批。
(二)完善配套措施。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局会同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制定“三证合一”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工作流程、工作规范等,为改革顺利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三)强化基础保障。县政务服务中心要合理调整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的办公区域,专设综合审批受理窗口,配备必要设施设备。财政部门要对经费予以保障,确保数据录入、文件扫描、档案转送等工作顺畅运转。
(四)加强社会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各种媒体,做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帮助企业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重大意义,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