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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规划】辽阳市区域卫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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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区域卫生规划

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辽政办发﹝2015107号)精神,进一步优化全市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强卫生综合服务能力, 推动智慧、文明、美丽、幸福新辽阳建设,结合我市卫生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一、区域自然与社会经济概况。辽阳市位于辽宁省中部,全境总面积4735.5平方公里,下辖5个市辖区、1个县级市、1个县、25个街道办事处、38个乡镇、140个社区、535个村民委员会。2015年,全市常住人口178.96万人,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025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现67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33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2100元。  

二、服务体系。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1859个,其中医院56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770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2个,其他机构1个;卫生人员12114名,其中卫生技术人员9167名;床位数13073张。初步建立了能够满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要求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三、资源规模。2015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机构床位数7.30张,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执业(助理)医生数2.22名,注册护士数1.98名。2015年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共拥有乙类大型医用设备37台。

四、服务利用。2015年共提供门急诊服务769.3万人次,出院人数33.1万人,住院手术服务4万人次。全市病床使用率为86.14%,略低于全省87.7%的平均水平,平均住院日11.3天,与全省平均住院日持平。

五、健康水平。“十二五”期间全市人口期望年龄由75.3岁增加至80.95岁,婴儿死亡率5.09‰,孕产妇死亡率7.11/10万,各项指标均居全省前列。

第二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源布局问题。一是区域配置不平衡。农村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均明显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且优质资源不足。二是公共卫生资源与医疗资源配置不平衡。全市医疗卫生资源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但公共卫生资源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资源效率问题。一是2015年全市医师日均门急诊人次为6.1次,高于全省5.5次的平均水平;平均住院日为11.3天,与全省平均水平持平;二是各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未能有效落实,城市医院优质医疗资源过度利用;三是公共卫生机构与医疗机构以及医疗机构之间分工协作机制仍不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碎片化问题比较突出。

三、资源结构问题。一是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比例失衡,公立医院所占比重过大,床位占比为86.28%,略低于全省86.37%的比重,没有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二是资源要素结构失衡,部分专科服务能力较为薄弱,康复、老年护理等领域建设滞后;三是医护比、床护比失衡,医护比仅为10.89,床护比仅为1:0.27,低于全省1:0.47的平均水平。

四、服务能力问题。具备区域医疗中心实力的市级医院少,导致患者外流,增加了患者就医负担。县级医院医疗技术水平不能满足90%患者县域内就诊的医改目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滞后,基层医务人员本科以上学历不足,群众健康守门员作用亟待加强。

五、医院机制问题。公立医院改革还不到位,以药补医机制尚未有效破除,科学的补偿机制尚未建立,普遍存在追求床位规模、竞相购置大型设备、忽视医院内部机制建设等粗放式发展问题,部分公立医院单体规模过大,挤占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会办医院的发展空间,影响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效率的提升。

第二章  规划总体思路

第一节  总体目标

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建设“智慧、文明、美丽、幸福”四个辽阳、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目标,为实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奠定坚实的医疗卫生资源基础。

第二节     

一、关注民生,健康导向。紧紧围绕人的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规划和配置卫生资源,科学布局,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功能。

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对基本、基层、基础卫生资源的责任,加强规划调控和统筹管理职责,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办医的积极性,引导社会办医向高水平、规模化发展。

三、调整资源,系统整合。对现有卫生资源进行调整,盘活存量、优化结构、补齐短板、突破瓶颈、协调发展,促进医疗卫生系统合作共享,发挥整体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功能,提高医疗卫生系统的协同性。

四、内涵发展,提升能力。转变公立医院发展方式,合理控制床位规模,走精细化内涵发展之路。建设高水平的市级和地区间的区域医疗中心,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提高对老年病医学的研究管理水平,注重科研、人才、制度等软件建设和基础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扩大优质卫生资源。

五、促进公平,提高效率。优先保障基本医疗服务的可及性,促进公平、公正。同时,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第三章  卫生服务体系设置与资源配置标准

第一节  卫生服务体系设置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院。其中,公立医院分为政府办医院(根据功能定位主要划分为县办医院、市办医院)和其他公立医院(主要包括军队医院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医院)。县级以下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为公立和社会办两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为政府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根据属地层级的不同,政府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划分为县办、市办二类。市级以下(含市级)按照常住人口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市级分区域统筹布局。

第二节  全市卫生资源配置标准

一、床位配置标准。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合理配置公立医院床位规模,重在调控床位的过快增长。按省要求,力争到2020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在6.4张,其中,医院5.6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0.8张。

在医院床位中,公立医院床位数4.1张,按照每千常住人口1.5张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在公立医院床位中,市办医院2.55张,县办医院1.4张,其他公立医院0.15张。我市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中医类医院床位数可以按照每千常住人口0.55张配置。同时,可以按照公立医院床位数15%的比例设置公立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加强护理、康复病床设置。提高利用效率,到2020年,将医院床位使用率提高到90%以上,将平均住院日从11.3天控制到9.0天以内。

二、人员配置标准。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67人,注册护士数达到3.35人,医护比达到11.25,市级及以上医院床护比不低于10.6,每千人口公共卫生专业人员数达到0.83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达到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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