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 报 提 纲
新江区司法局
(2017年6月)
按照通知要求,现将新江区司法行政系统2017年上半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及下半年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工作。不断完善法治文化载体建设,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内容,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良好氛围,3月份组织召开了新江区“七五”普法启动会,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要求全区各普法成员单位认真落实普法任务。截至目前先后组织公证、律师、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等专业力量,开展农民工讨薪维权、劳动纠纷、劳动保障、赡养继承、房屋产权、子女抚养、婚姻关系等相关法律知识讲座10余场,参与群众1000余人次,发放各类法制宣传资料2000余份,解答疑难咨询400余人次。
二是人民调解职能充分发挥。依托辖区48个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区信访、综治等部门,重点突出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深入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活动。截止目前,先后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活动20余次,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267起,调处成功266起,调处成功率达99.9%。
三是社区矫正管理规范有序。按照省市工作部署,继续探索完善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模式,进一步延伸社区矫正的监管触角,引导更多的社区力量和志愿者参与到社区矫正监管过程,目前全区共建立起10个村委会、28个居委会社区矫正工作站。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周听声、月见人、季评定”,在元旦春节、全国两会、省代会、…高峰论坛等重点节点,对全区社区服刑人员实行无死角管控,极力确保社会稳定。实行社区矫正教育多样化。对新接收的社区服刑人员23人开展了入矫宣告,每月每所集中教育6次,邀请市局社区矫正警察支队、律师、法官等参与,教育700余人次,给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法律常识、道德、心理健康等教育。截至目前,累计接收社矫人员567人中,顺利解矫477人,在册管理90人,做到了无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
四是安置帮教工作扎实推进。组织司法所开展五年帮教期内的释解人员排查工作,建立健全刑满释放人员信息库,探索实行动态帮扶。年初以来,共接收刑满释放及社区矫正解除人员20名,根据工作实际与11名帮教对象签订了安置帮教合同。对重点人员实行必接必送,先后赴七台河、呼兰、省女子监狱等监管场所将3名重点人员接回,实现了安置帮教无缝对接。
五是平稳推进社区戒毒与公安移交工作。加强对司法所社区戒毒业务指导,继杏南、新江、杏树岗镇三个司法所社区戒毒工作移交成功后,目前按照市禁毒办通知要求,组织八百垧、解放、创业三个司法所与八百垧公安分局进行社区戒毒工作全面移交,此次共移交社区戒毒人员33名。
六是法律援助工作效果显著。立足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以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继续拓宽援助渠道,开辟农民工、残疾人法律援助绿色渠道,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单1000余份,免费为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法律咨询40人次,代写法律文书30件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9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
七是积极引导公证处转变职能。深入老干部活动中心等开展公证知识宣传活动2次,为节能小区为居民举办“婚姻与继承”专题知识讲座1场,免费为群众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免费为群众草拟、修改委托书、声明书、合同等各类法律文书100余份,为病患、残疾人、高龄老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公证服务60余人次,针对高龄老人、急需返程等特殊当事人加班加点提供延时服务22人次,免费为当事人出具银行存款查询函79份,为申请人去我市婚姻登记机关核查婚姻记录16条、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免费办理法律援助4件,并第一时间为原种鸡场职工缴纳保险办理声明公证11件。截止目前,共办理公证201件,业务收费8.5余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基层司法所人岗编混用、人员配备不足;二是普法宣传机制不能适应新的要求,尽快出台建立“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三是社区矫正管理体制不顺及工作人员、经费不足。
三、下步工作打算和计划
一是以建立“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目标,深入推进“七五”普法。一方面将建立“谁执法谁普法”作为深化改革目标,根据国家、省、市政策出台,积极制定我区“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另一方面依托“法律广场”、“法律大集”,丰富“法律七进”内涵,培育普法阵地,创新宣传模式,以点促面,推动全区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以维护稳定为中心,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围绕构建“大调访、大调解、大稳控、大安全”格局,以维稳防控为重点,继续依托村居调委会、司法所,开展矛盾纠纷调处活动。重点开展医患、交通和消费纠纷调解。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创新社区矫正管理模式,努力将社会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避免释解人员、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开展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管理,消除不稳定因素。
三是以服务民生为已任,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继续转变部门职能,找准司法行政工作与辖区经济建设的契合点,强化公证服务社会职能。强化法律顾问职能,主动参与政府项目投资、开发,积极参与区委、区政府涉法涉诉事务处理,当好政府参谋,主动介入区重大信访事件,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协助政府做好无理访、缠访闹访、上访老户息诉罢访工作,实现司法工作服务经济建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