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度
通化县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
根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据我县经济发展、土地集约利用及土地后备资源等情况,现就2008年度我县土地利用计划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土地利用计划安排基本原则
坚持建设用地“有保有压”的原则,用地指标优先向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倾斜,向提升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倾斜,向现代外向服务业项目倾斜,向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用地项目倾斜。
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优先保障工业用地标准厂房建设,保障以高层为主的农民拆迁安置房建设。
坚持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占一补一”制度,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土地使用综合条件的原则。
二、土地利用计划安排方案
(一)省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安排。
省下达我县2008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280公顷,其中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200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12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中,单独选址重点项目3个,新增建设用地计划160公顷,其中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80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60公顷)(详见附件1、2)。
(二)盘活利用批而未用存量建设用地计划安排。
计划盘活批而未用存量建设用地110公顷,主要是开发区起步区内。
(三)土地整理复垦计划安排。
根据我县土地整理复垦后备资源和土地复垦整理申报项目库等情况,将土地整理复垦新增农用地计划安排为120公顷,其中基本农田升级整理40公顷,土地整理80公顷(详见附件3)。
(四)2008年全县土地出让计划安排。
今年,依据国家供地政策和我县几年来出让用地情况及建设、发展改革部门提供的数据,计划出让土地8宗,出让面积111.22公顷(详见附件4)。
以上项目中出让面积含原居民点等建设用地,开发区已经收购储备的用地不在此计划内。
三、土地利用有关要求
(一)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处理好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关系,要从严从紧控制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总量和速度,大力促进集约用地,严禁粗放式用地,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建设。
(二)凡交通、水利、能源、军事设施等符合独立选址的项目,有关部门要配合建设项目立项、选址等工作。发改部门、商务部门应积极向省以上发改部门、外经部门争取项目立项,以争取使用省以上留用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
(三)2008年新增建设用地中,不具备单独选址条件的工业用地,原则上安排在开发区的起步区内,不再另行供地。
四、关于指标说明
(一)我县2008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中超出省下达指标部分,待项目正式用地前,由我县和省政府协调解决,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为更好的开展全系统廉政文化建设,局党委成立廉政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党委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日常组织工作。
(二)加强督导检查
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按照廉政文化示范点的标准,加强对各乡镇中心所、开发区分局、局各科室、事业单位的廉政文化建设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