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公开承诺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向党组织、社会各界和全局干部职工做出公开承诺: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坚决执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加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建立健全教育、管理、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体系,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三、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报和利用职权为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私利。
四、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凡重大事项、较大财务支出和干部选拔任用全部提交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严格执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凡应公开的事项全部公开。
五、转变思想和工作作风,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六、坚持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良好作风,坚决杜绝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七、加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以上承诺,请党组织、社会各界和全局干部职工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5232401 5232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