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2017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服务于全县防灾减灾和生态环境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工影响天气条例》、《辽宁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辽宁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实施办法》和《朝阳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防灾减灾、改善生态环境、农业增产增收为目的,开展人工增雨(雪)为主要内容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全县生态环境改善、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及要求
按上级要求,努力完成1亿立方米的增雨工作任务目标。全县8个固定增雨作业阵地古山子镇、西五家子乡、乌兰和硕乡、胜利镇、黑牛营子乡、王营子乡、二十家子镇、北四家子乡和1套移动增雨作业装备,本年度预计发射火箭弹150枚。
(一)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1.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检查、监督、指导、评估和协调全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2.各乡镇(街道、场)要为本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配合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3.各乡镇(街道、场)要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4.加强督导和管理。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技术体系建设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工影响天气条例》及相关规定,严格人影作业资质和资格证管理。
2.各固定增雨阵地要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申报弹药和作业所需物资,人员要及时进入工作状态。
3.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的基础设施(炮库、弹药库、作业阵地和监控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
4.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系统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5.加强作业人员业务技术培训,积极参加省、市气象局举办的业务技术培训班。
6.各固定增雨阵地要严格执行作业值守班制度,认真填写工作日志,作业期间要实行24小时值班。
7.加强对人影作业后的效果调查评估与信息采集、整理和上报工作,认真做好技术总结。
(三)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安全作业
1.严格执行人工影响天气安全作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办法与措施,规范操作流程,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人影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年度审核,作业使用的火箭发射系统必须年检合格;未通过年度审核的人员和未经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设备严禁上岗。
3.加强弹药管理,坚持出、入库管理的有关规定,禁止使用超期及破损和未经气象主管机构许可使用的火箭弹。
4.做好人影作业装备和设施的维护工作,认真做好防潮、防锈、防损坏、防丢失工作,保障安全生产。
5.加强安全检查和督办,做好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6.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三、时间安排
(一)第一季度
1.人工影响天气年度作业计划与实施方案报县政府审批。向市人影办上报我县本年度人影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
2.将人工影响天气所需经费落实到位。
3.在新闻媒体发布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通告。
4.组织全县人影作业人员技术培训及考核。
5.组织开展全县人影工作安全检查,对县域内的火箭发射系统进行年度检查。
(二)第二、三季度
1.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增雨作业。
2.及时收集人影作业信息,汇总并按时上报上级主管机关。
3.做好作业后效果评估工作,并上报上级主管机关。
(三)第四季度
1.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增雨(雪)作业。
2.汇总本年度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信息。
3.年度总结,查找不足,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