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推出的行政监管体制改革的又一重大举措,对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根据《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朝政办发〔2016〕142号)和《朝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朝县政办发〔2016〕8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决策部署,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要求,创新管理方式,全面推行和细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坚持机会平等、公开透明、依法监管、协同推进。
二、工作目标
凡是有行政检查职能的政府部门,对法律、法规明确的检查事项,原则上都要进行随机抽查。要不断提高“双随机”抽查在检查中的比重,切实解决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执法扰民、执法不公等突出问题,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强化自律和社会监督,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2016年年底前,各行政执法机关(含法律、法规授权,委托的组织,下同)要完成“一单、两库、一细则”建设,随机抽查事项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2017年年底前实现全覆盖。
三、基本原则
(一)依法监管。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监管职能,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二)公正高效。坚持公正、公平、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三)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四)联合惩戒。建立部门间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健全纵向联通、横向协调的监管体系,确保部门间许可监管信息的及时公示和推送,实现部门和地区间对企业严重失信信息的全面共享和有效利用。加强失信企业的信用约束,真正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
四、职责分工
(一)制定检查事项清单。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本部门的检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检查事项清单应包括检查主体、检查事项、检查方式(随机抽查或普遍检查)、检查事项类别、法定依据、检查方法等,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动态调整。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将清单报送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县编委办),经县政府审定后,通过政府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同时各部门也要在本部门网站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机关;完成时限:12月30日前。)
(二)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行政执法机关要依据法定职责,以辖区和行业为基础,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对象库要涵盖全部被监管的市场主体,名录信息包括市场主体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电话等内容。检查人员名录库要涵盖所有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执法人员应当是依法持有政府法制部门或国家有关部门制发的执法证件的工作人员。名录信息包括行政执法人员姓名、编制性质、工作单位、执法范围、执法证件编号等内容,并建立名录库动态调整机制。(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机关;完成时限:12月30日前。)
(三)制定工作实施细则。各行政执法机关依据法定职责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流程明晰、操作性强、实效性高的实施细则,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落实监督责任,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的有效实施。(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机关;完成时限:12月30日前。)
五、工作措施
(一)依法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各行政执法机关要结合工作实际,合理确定年度抽查比例、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要防止过度检查。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二)合理确定检查方式。抽查可以采用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和网络监测等方式,注重运用云计算和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抽查中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开展相关工作,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
(三)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各行政执法机关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或移交有关部门;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及时公示抽查及处理结果。各行政执法机关对抽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按照“谁抽查、谁公示”的原则,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归集市场主体名下,通过部门门户网站、信息公示平台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积极探索开展联合检查。要结合我县实际,协调组织多个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抽查,制定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执法机关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推广“双随机”抽查工作,加强对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保障监管经费,加强跨部门协调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为推进改革深入和进一步促进工作落实,成立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编委办(简称“县推进办”)。由县编委办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组织协调推进全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要明确在本部门、本领域推广“双随机”抽查的任务和时间进度,明确工作责任,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2016年12月30日前,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将“一单、两库、一细则”及本部门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联络员名单报县推进办。
(三)加强宣传培训。一方面要大力宣传全县推进“双随机”抽查检查有关政策要求,让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充分了解这一新的监管方式,理解、支持和配合政府部门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另一方面要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加强执法人员在专业技能上的培训,掌握和熟悉“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四)严格抽查纪律。各行政执法机关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五)强化督查考核。建立检查、通报和考核制度。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切实履行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建立的责任,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并按季度向县推进办报送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县政府督查室要组织县编委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定期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查,及时通报督查结果。全县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将纳入对各行政执法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指标体系,2017年年底将对各行政执法机关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