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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意见】永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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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

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对口有关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经县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2016年底,实现全县农村电子商务体系全覆盖、农村电子商务双向流通渠道全覆盖、行政村电子商务应用全覆盖。农村电子商务在解决买难卖难、创业增收、扶贫开发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

2020年,初步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绿色环保的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体系,在降低农村流通成本、推动农民创业就业、开拓农村消费市场、带动农村扶贫开发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二、重点工作

(一)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

1.构建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进一步规范县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行机制,整合利用现有农村电商、物流、商贸等各类流通网络资源,健全适应我县发展需要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鼓励各类企业或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支持县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加强与“万村千乡”、邮政便民服务网点、供销社、农村连锁超市等流通主体的合作,新建或改造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指导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完善功能,拓展服务,提高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到20166月底,实现行政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全覆盖。(县商务局负责)

2.健全农村电子商务配送体系。加强县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中心、交通运输、商务、农业、供销、邮政管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的共享机制;整合“万村千乡”、邮政、供销社、快递企业等物流配送资源,建立多站合一的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和符合我县实际的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运行模式,打通农村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到20166月底,实现乡镇及行政村物流配送全覆盖。(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邮政局、县农牧局、县供销社负责)

3.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加强农村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互联网+”行动计划,持续提高农村宽带普及率,加快宽带网络提速降费。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在有条件的行政村推广4G应用。到20166月底,实现行政村宽带全覆盖。(县工信局负责)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完善“村村通”工程,打通断头路,提供便利的交通运输支撑体系。(县交通运输局负责)

(二)培育多元化农村电子商务主体

1.发挥农村电子商务企业主体作用。重点支持和培育一批基础扎实、成长性好的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县外电子商务企业在我县投资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为其注册提供便利,借助其平台资源优势,完善、拓展、创新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模式。支持本地电子商务企业与外地企业合作,共同推动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县商务局、县工商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2.鼓励各类资本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支持电商、物流、商贸、供销、金融、邮政、快递等各类社会资本整合优势资源,共同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县商务局、县金融办、县邮政局、县供销社负责)

调动返乡高等院校毕业生、返乡青年、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巾帼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等,参与农村电子商务的积极性,培育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带头人,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扩大农村电子商务主体。(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县委、县教育局、县妇联负责)

鼓励阿里巴巴、京东、苏宁、慧聪、省供销社“农交汇”等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参与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建设,支持其不断创新和拓展农村电子商务业务。(县商务局、县农牧局、县供销社负责)

3.积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引导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拓展农村业务,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咨询、人员培训、技术支持、网店建设、品牌培育、品质控制、营销推广、物流配送、代理运营等专业化服务,培育一批扎根农村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县商务局负责)

(三)提升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1.建设新型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改造现有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推动传统生产、经营主体转型升级,实现线下线上融合发展。鼓励各类企业向基层网点提供B2B网上商品批发和配送服务。(县商务局负责)

支持电子商务企业渠道下沉,充分利用“万村千乡”、信息进村入户、邮政、供销合作社和商贸企业等现有农村渠道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县商务局、县农牧局、县邮政局、县供销社负责)

2.创新农村产品交易模式。引导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流通企业开展网上特色农产品直销活动。鼓励企业与邮政、快递网点、社区网点等对接,开展生鲜农产品“网订店取”业务,促进“三品一标”、“名特优新”、“一村一品”农产品上网销售。(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商务局、县邮政局、县供销社负责)

依托我县农村特色和乡村文化旅游资源,积极对接第三方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发展乡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个性化、体验式的农村电子商务。(县体育旅游局、县农牧局负责)

3.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依托电子商务平台、“万村千乡”农资店、供销社农资连锁店、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等,开展化肥、种子、农药等生产资料电子商务,为农民提供优质、实惠、可追溯的农业生产资料和测土配方施肥服务。鼓励农资生产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实现直营直销。(县供销社、县农牧局、县邮政局、县商务局负责)

4.提升农村服务业水平。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在不断完善农民网络购物功能的基础上,逐步增加缴费充值、票务代购、农产品网络销售、信用贷款、小额取现等服务功能,实现一网多用,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在商品和服务消费上的差距。(县商务局负责)

5.推动电子商务在扶贫开发和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作用。结合“互联网+扶贫”行动,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将电子商务和扶贫开发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开展扶贫工作。加强与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合作,拓宽合作领域,探索创新电子商务扶贫模式。(县扶贫办、县商务局负责)

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开展农村电子商务专项行动,高标准建设美丽乡村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发挥农村电子商务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作用。(县美丽乡村办、县商务局、县供销社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建立永年县农村电子商务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统筹协调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工作。县商务局作为推进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工作的牵头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跟踪督查,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协调解决问题,建立考核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保障全覆盖工作顺利完成。(县商务局负责)

(二)营造发展氛围

利用互联网、电视台、报刊等媒介,加大对农村电子商务的宣传推广力度,积极推介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经验和典型事例。大力宣传电子商务知识,让群众了解电子商务发展带来的便利和实惠,让各部门知道发展电子商务是经济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的迫切需要,让企业知道发展电子商务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形成人人参与、全民触网的社会氛围。(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负责)

(三)加强培训指导

依托现有培训项目和各类培训资源,加强对企业和个人的电子商务政策、理论、运营、操作等方面的培训,鼓励引导具有实践经验的电商人才返乡创业,培养和带动一批农村创业人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商务局负责)

(四)加大政策支持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研发适合农村特点、满足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需求的金融产品。创新金融服务,加大对电子商务创业的支持力度,在授信额度、利率优惠等方面重点向电子商务创业青年倾斜。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适用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产品,通过互联网为客户提供信息咨询、网上投保、承保等保险业务。(县金融办、人行永年支行、县商务局、县工信局负责)

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可按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积极推广网上办税服务和电子发票应用。(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科技局负责)

加大用地支持力度。鼓励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情况下,利用空置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帮助企业发展电子商务,优先保障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扩大经营和重大电子商务项目的用地供应。(县国土资源局负责)

(五)加强行业监管

建立健全质量监督、溯源和电商诚信体制,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公安、税务、商务、农牧、质监、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在农特产品和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监管职能,指导网络食品经营者进行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管理(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办理许可或备案的除外),加强对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等环节的质量监督,保障网络交易安全,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网上售假和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网络消费环境。(县公安局、县工商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商务局、县农牧局、县质监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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