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指导“十三五”期间我市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加快农业循环经济和新兴产业发展,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编制“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6〕2504号)及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省畜牧兽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编制“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发改环资〔2017〕77号)要求,在分析我市秸秆资源量和综合利用情况的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秸秆资源和综合利用现状
(一)秸秆资源量
葫芦岛市总播种面积376.8万亩,其中:玉米播种面积251.6万亩,理论秸秆产量125.8万吨。
(二)秸秆综合利用现状
目前我市通过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四种途径,秸秆综合利用率为82.2%。其中:肥料化利用率为27.3%;饲料化利用率为40.8%;基料化利用率为1.7%;能源化利用率为12.4%。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焚烧现象得到一定控制,但仍存在部分问题:
1.秸秆仍是我市山区农村主要生活燃料之一,尤其在冬季秸秆作为主要燃料,其它燃料替代难度较大。
2.秸秆综合利用企业规模小,缺乏龙头企业带动,没有真正形成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缓慢。
3.秸秆用之为宝、弃之为害的理念还没有深入人心,资源化、商品化程度低,区域间发展不平衡。
4.秸秆还田制约因素很多。我市土壤干旱、缺水,加之北方温度低、粉碎秸秆在田间不易腐烂,长期还田可能影响耕种。同时,耕地分散,不集中连片,且坡地较多,机械化程度差。
5.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秸秆综合利用是一项短期投资大、长期见效益的工程。尽管这几年国家推进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的投入在逐年增加,但尚未形成稳定有效的投入机制,加之各级政府相应补贴和扶持政策滞后,农民和生产企业的积极性没有得到充分调动,制约了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开发和企业的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系列讲话精神和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保护大气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发展循环农业…,以全面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为目标,不断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因地制宜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等多种方式综合利用,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农业优先,多元利用。秸秆来源于农业生产,综合利用必须坚持与农业生产相结合。在满足农业和畜牧业需求的基础上,利用经济手段,统筹兼顾,合理引导秸秆饲料化、能源化、肥料化、基料化等综合利用,不断拓展利用领域,推动秸秆向多元循环方向发展,提高综合利用效益。
2.市场导向,政府扶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政府扶持、农民积极参与的长效机制。深入研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加大引导和扶持力度。
3.科技推动,强力支撑。推进产学研相结合,整合资源,着力解决秸秆综合利用领域共性和关键性技术难题,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装备和工艺水平。构建服务支撑体系,强化培训指导,加快先进、成熟技术的推广普及。
4.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根据各地种植业、养殖业特点和秸秆资源的数量、品种,结合秸秆利用现状,选择适宜的综合利用方式,选择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建设一批示范工程,扶持一批重点企业,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
(三)总体目标
通过4年时间,在全市六个县(市)区开展秸秆饲料化、基料化、肥料化、能源化综合利用,使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其中2017年90%、2018年92%、2019年94%,2020年达到95%以上。
三、重点领域和建设内容
(一)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
以牛羊标准化小区、规范化饲养场(户)为重点,实施长杆短喂、三贮一化、粉碎压块等技术项目;引导青贮玉米等种植业发展,推进粮改饲;大力推广青(黄)贮、氨化、膨化、发酵技术和直接粉碎饲喂技术,重点引进和推广辽宁祥和农牧实业有限公司秸秆生物项目。2017—2020年全市共建设秸秆生物饲料基地100个,综合利用60万亩。其中2017年10个,2018年30个,2019年30个,2020年30个。
(二)推广秸秆基料化利用
以玄宇食用菌有限公司为龙头,大力开展以秸秆为基料的食用菌生产,引导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等扩大秸秆食用菌生产规模;推广以秸秆为原料的育苗基质,扩大秸秆基料化利用途径。2017—2020年,预计每年综合利用秸秆10万亩。
(三)推广秸秆肥料化利用
一是大力推广秸秆生物质反应堆技术。计划在2万亩设施农业和3万亩高标准果园开展秸秆生物质反应堆技术,每年递增5000亩。其中2017年预计综合利用秸秆30万亩,2018年预计综合利用秸秆33万亩,2019年预计综合利用秸秆36万亩,2020年预计综合利用秸秆39万亩。二是推进秸秆机械化直接还田。计划每年秸秆还田10万亩。在饲料化和能源化逐步发展的过程中,每年减少秸秆还田量。结合作物品种和区域特点,确定具体可行的秸秆机械化直接还田技术标准,加强农机农艺结合,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加大秸秆还田面积和数量。
(四)推广秸秆能源化利用
大力开展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和高效低排户用秸秆用具。扶持发展秸秆固化成型燃料企业,鼓励就近就地将秸秆粉碎压制固化成型;开展实施生物质节能炉、秸秆打捆直燃锅炉、秸秆固化颗粒燃料等技术项目。计划利用4年时间改造乡镇燃煤锅炉为秸秆打捆直燃锅炉100个,预计综合利用秸秆80万亩。其中2017年4个,2018年32个,2019年32个,2020年32个。
(五)开展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
按照就近就地利用原则,在秸秆产地半径合理区域内适当预留田块场地用于建设秸秆收储点,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引进秸秆规模加工企业进行兴建,或组织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农村经纪人领建,收集秸秆自行加工或外销,逐步建立政府推动、企业和合作组织牵头、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计划利用4年时间建设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100个,其中2017年10个,2018年30个,2019年30个,2020年30个。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农业副市长为组长的葫芦岛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下设办公室在市农委。各县(市)区政府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层层建立责任制,明确任务分工,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人,把责任逐级落实到乡(镇)、村、组。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当前秸秆综合利用的各项工作,确保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引导,改变群众观念
各县(市)区政府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多层次、多角度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扶持政策和利用典型,让企业、农民经纪人和农民合作组织了解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所能享受的优惠政策和具体利用方式,调动各级市场主体利用秸秆的积极性。
(三)加强技术研发,加快技术推广
各县(市)区政府要因地制宜的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方法的创新和推广。积极扶持引导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引进开发先进实用的秸秆收集、储运、利用技术工艺和装备,加快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四)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
一是建立和完善秸秆综合利用的相关扶持政策,对每个膨化饲料点政府帮助协调解决100万元贷款。二是政府协调结合农村低压电网改造(1000-2000万千伏),合理配置供电设施。三是整合环保、农业、能源等相关资金给予支持,积极申报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