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广告结束还有

【财政意见】馆陶县财政局关于2017年度科室有限目标考核评比的实施意见

阅读数:567 文章字数:2382


馆陶县财政局关于2017年度科室有限目标考核评比的实施意见


各科室:

为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调动全局干部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财政工作创先争优,圆满完成承担的各项任务目标,经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对各科室实行有限目标考核评比,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考核内容

(一)基础性工作

1、在岗履职

科室人员严格遵守机关考勤制度,工作日按要求上下班,无迟到、早退、擅自离岗等现象,工作期间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因公、因私外出,按规定履行请销假程序;严格执行值班制度,按规定时间盯守岗位,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处理值班期间各项事宜。违反考勤、请销假、值班等规定的,视情况按局组织处理七个层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参加学习培训和会议

按时参加周五下午集中学习和其他学习活动,严格遵守会场纪律,无迟到、中途离场、交头接耳等现象,做好学习记录。认真开展网上自学,按时完成省厅网络学习任务,个人网络学习不低于96课时。按时参加局要求参加的各类会议。不参加学习活动和会议的,视情况按局组织处理七个层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参加集体活动

各科室工作人员要积极参加文明单位创建、志愿服务、道德讲堂和局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展现财政机关良好形象。不参加集体活动的,视情况按局组织处理七个层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信息宣传

实行“全员办信息”制度,各科室(事务所、办事处除外,办公室另行考核)每周至少向局办公室报送有价值信息1篇,每月至少在省财政信息网“市县经纬”栏目发表信息4篇,全年至少在省厅《财政工作简报》刊发信息1篇。

5、廉洁从政

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落实“一岗双责”,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无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不良现象。

6、服务质量

实行文明办公,落实“首问负责制”、 “ 限时办结制” 和“AB岗制”,及时办理服务对象的各项手续,耐心解答群众来电来访,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7、业务技能

熟练掌握科室职责、工作内容、上级政策等,具备胜任科室工作的业务技能,努力提升公文写作、政策研究、分析算账等能力水平。

8、政策研究

认真学习研究上级财经政策、法律法规,把上级政策弄懂、吃透,及时掌握上级政策支持方向、资金投向,为领导提供有价值、可参考的意见建议,并制定相应资金争跑措施。

9、档案管理

加强科室文件资料整理,建立健全各类工作台账,按时做好科室档案资料整理、归档、移交工作。

10、机关标准化绩效管理

按照省厅统一部署,扎实做好机关标准化绩效管理各项工作,完成承担的省对县考核任务。

11、绩效评价

各科室要按照《馆陶县深化绩效预算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对主管部门已完成的预算项目及时开展绩效评价,对绩效评价结果未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的部门和单位,在安排下一年度预算时,从严控制项目资金预算,调整或削减项目资金预算。

(二)科室职能目标(100分,具体情况见附表)

(三)激励目标

1、加分项目

1)科室工作受到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表彰的,由领导班子研究加分。

2)科室工作在省厅评比中获前三名(省财政厅文件证明)的,第一名加10分(并列一等奖且排名第一位的视为第一名),第二名加8分,第三名加6分,荣获先进没有标明名次的,加4分;其他省直部门表彰的,加4分(文件证明)。

3)荣获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加10分。

4)在市局评比中获前三名(市财政局文件证明)的,第一名加6分(并列一等奖且排名第一位的视为第一名),第二名加5分,第三名加4分,荣获先进没有标明名次的,加2分。

5)荣获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加2分(文件证明)。

6)受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加1分。

7)信息工作。在省厅工作简报每多发1篇信息加3分(简讯加1分);在市委、市政府信息刊物上每发表1篇信息加2分(简讯加1分);在县委、县政府信息刊物上每发表1篇信息加1分。(办公室除外)

8)科研课题、调研文章在省厅(市局)评比中获奖的,一等奖加4分(3分),二等奖加3分(2分);三等奖加2分(1分)。

2、减分项目

1)因违法违纪,被举报查实,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事人所在科室评先评优资格,扣发当事人全部文明单位奖,调整当事人工作岗位。

2)因机关效能,被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的,取消当事人所在科室评先评优资格,并视情况按局组织处理七个层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受到局、县、市、省通报批评或处罚的,每次分别扣1235分。

4)信息工作。没有完成每月向局办公室报送4篇信息的,每少报1篇扣1分;没有完成每月在省财政信息网发表信息4篇的,每少发表1篇,扣1分;没有完成全年至少在省厅《工作简报》发表1篇信息任务的,扣3分。

5)没有完成省厅、市局下达科研任务的,扣3分。

二、考核及奖惩

局成立目标考核领导小组,郝文启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考核组成员由办公室、监督科人员组织。每季度对各科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年终进行综合考核。

科室年终综合考核得分由科室职能目标得分、激励目标得分组成,按得分多少排出名次。经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评选出年度优秀科室(优秀科室必须是基础性工作完成较好的,科室基础性工作综合排名后50%,不得评为优秀科室),对未完成任务、排名末位的科室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科室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单项工作特别突出的设立单项奖。

三、相关要求

1、各科室要牢固树立“事争一流”思想,严守工作纪律,按照“事事争第一,人人当标杆”工作标准,完善工作措施,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圆满完成承担的各项任务目标。

2、考核组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实事求是地对科室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3、各科室要配合考核组,如实提供各种数据资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确保考核结果真实有效。

本文注册登录后可收藏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