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淀粉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规范淀粉制品生产经营行为,尽最大限度降低淀粉制品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市局《关于印发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淀粉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宿食药监食流〔2016〕9号)文件精神,结合埇桥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淀粉制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严禁超范围超限量添加含铝添加剂,严禁添加非食用物质,进一步规范我区淀粉制品生产经营行为,降低淀粉制品食品安全风险,提高淀粉制品质量,切实保障广大人们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对淀粉制品生产加工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对辖区所有生产加工淀粉制品的获证企业和小作坊开展全面排查和整治。主要开展五查五看工作。一是查资质,看生产企业是否取得了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小作坊是否取得了营业执照,是否落实实名登记制度;二是查添加,看获证企业和小作坊是否存在超范围超限量添加使用含铝添加剂等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的问题。区局将结合实际,通过现场指导或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以淀粉制品生产过程控制、添加剂食用、产品包装标识标签及出厂检验等为重点,对基层所监管人员、获证企业、尤其是小作坊开展培训指导;三是查管理,看是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销售台账等制度,是否存在生产现场交叉,生产车间卫生状况是否良好,是否有能持续满足生产合格产品需要的仪器设备;四是查检验,看生产企业是否落实出厂检验制度,小作坊的产品是否有质量安全证明;五是查标识,看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的产品标签标识是否存在不真实、不规范、不合法的问题。
我区淀粉类制品多数以小作坊形式存在,各基层监管所要着力摸排淀粉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建立档案纳入监管。
(二)全面开展销售环节的检查
各地要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以及农村集贸市场为重点部位,以淀粉制品能否溯源以及产品质量证明为重点内容全面开展检查。要充分利用民生工程食用农产品快检室,对辖区销售环节的的淀粉制品开展快速检测。
各地要结合冬季火锅非法添加专项整治工作,以火锅、麻辣烫等餐饮单位为重点,对餐饮单位(含学校食堂)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查看淀粉制品的采购验证、自制淀粉制品是否存在滥用添加剂及非法添加。严禁餐饮单位(含学校食堂)使用“三无”淀粉制品。
(三) 开展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与快速检测。
在快速检测的基础上,区局将结合辖区实际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及重点产品开展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
(四)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各所要加大对淀粉制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含铝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惩处违法行为。发现有涉嫌犯罪的行为一律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不能以罚代法、以罚代刑。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为期一个月,2016年12月31日结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把集中开展淀粉制品专项整治作为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积极协作配合。各食品监管环节要加强配合,统力协作。各地在集中整治期间发现的严重安全隐患和典型案件要及时上报,对发现质量安全问题严重和假冒伪劣淀粉制品的生产经营者,要依法严惩并公开曝光,让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的整治成果。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基层所及批发、农贸市场的显示屏等宣传渠道,大力宣传淀粉制品专项整治活动,引导群众积极监督举报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形成人人关注质量安全、社会共治违法行为的良好格局。
(四)建立长效机制。
各所要坚持淀粉制品的长效监管机制,全面落实市场准入制度,督促生产经营者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充分发挥民生工程快检室的筛查作用,加大对淀粉制品快检的覆盖率,淀粉制品“两超一非”检验工作纳入到年度抽检计划中去,在开展传统和重大节日专项治理活动中将淀粉制品作为重点品种进行检查、检验,通过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坚决杜绝淀粉制品“两超一非”问题的出现。
各所在专项整治结束后要及时形成书面总结,连同《淀粉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附后)通过OA方式分别报送区局食品股、餐饮股。
联系人:王 猛(食品股,电话:3691590)
张桂侠(餐饮股,电话:3693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