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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方案】灵璧县加快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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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加快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和全国全面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璧县加快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宿政办发〔20171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贯彻…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简化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率,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切实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总体要求落到实处。

二、改革目标和任务

在实行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五证合一”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基础上,进一步将涉及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以下简称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切实解决涉企证照数量过多、准入不准营等问题,有效降低市场准入制度性成本,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注入动力、添加活力。

三、改革范围和步骤

(一)改革范围。灵璧县范围内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涉企证照事项。

(二)改革步骤。坚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原则,采取“分批整合、分类推进”的方法,按照以下工作步骤做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

1.梳理确定阶段。根据部门反馈情况,按照能整合尽量整合、能简化尽量简化、该减掉坚决减掉的原则,分类处理涉企证照事项。

1)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被整合证照不再发放,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2)对于关系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的涉企证照事项继续保留。

3)对照《灵璧县“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证照事项目录》(见附件,以下简称《目录》)实行动态管理。今后因法律法规、…决定和部门规章新设或调整为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涉企证照事项,一律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不再另行发文规定,由相关部门告知县市场监管部门载入《目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已经纳入“多证合一”改革的事项,因设定依据取消或确因管理需要进行调整的,由相关部门告知县市场监管部门对《目录》实行动态调整。

2.备案公示阶段。对经确认纳入“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的涉企证照事项,在本级政务公开网站公示,同时报同级改革部门备案。

3.落实实施阶段。全面同步开展企业“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大力推进信息共享,进一步完善本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间的数据接口,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部门间企业基础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共享、业务协同。从严控制个性化信息采集,凡是能通过共享获取的信息和前序流程已收取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和申请人重复提交;凡是应由行政机关及相关机构调查核实的信息,由部门自行核实,实现相同信息“一次采集、一档管理”,避免企业重复登记、重复提交材料。(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完善工作流程。“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机制及技术方案的基础上,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县市场监管局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及时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不再另行办理“多证合一”涉及的被整合证照事项,相关部门通过信息共享满足管理需要。已按照“五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多证合一”登记,由登记机关将相关登记信息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享给被整合证照涉及的相关部门。(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改革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坚持优化政务服务与推进“互联网+”相结合,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提升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加快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打造“互联网+”模式下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推进各类涉企证照事项线上并联审批,优化线上、线下办事流程,简化办事手续,减少办事环节,降低办事成本,实现“一网通办、一窗核发”。推进涉企证照事项标准化管理,在全面梳理、分类处理的基础上,全面公开涉企证照事项目录和程序,明晰具体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列明审查要求和时限,实现服务事项标准化。(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强化主动监管、认真履职意识,明确监管责任。建立以信用…的新型监管机制,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不断完善政府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机制。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用,强化企业自我约束功能,降低市场交易风险,减少政府监管成本,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县政府办〈法制办〉牵头,县发改委、县改革办、县政府督查室、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广泛应用。各部门加快完善各自相关信息系统,互认“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法律效力,推进“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在区域内、行业内的互认和应用。对于被整合证照所涵盖的原有事项信息,不得再要求企业提供额外的证明文件,使“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成为企业唯一“身份证”,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为企业唯一身份代码,实现企业“一照一码”走天下,打通改革成果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县改革办牵头)

(六)强化配套保障。配足配强窗口人员队伍,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增强服务能力。优化支出结构,加强窗口软硬件设施配备建设,做好信息化保障。(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县编办、县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督查考核。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制定任务清单,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县政府督查室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联合督导,跟踪督查改革进展情况,通报批评未完成任务的部门,必要时按照有关规定启动问责机制。(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县政府办〈法制办〉、县改革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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