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工业突破攻坚年实施意见
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工业提质增效,实现工业强县目标,根据《宿州市工业突破攻坚年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将2017年确定为“灵璧县工业突破攻坚年”,并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以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为主线,坚持企业主体、市场主导、政府推动、供需并进、两侧发力,强化工业招商,加大工业投入,打好项目建设攻坚战,在双首位产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和园区建设等方面实现新突破,为加快工业强县步伐、实现工业强县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2017年度工业突破攻坚的工作目标为:实现首位产业产值115亿元,同比增长15% ;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22亿元,同比增长13%;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税收6500万元,同比增长20%;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320亿元,同比增长10%,力争330亿元,同比增长11%;实现工业增加值65亿元,同比增长10%,力争66亿元,同比增长11%;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入65亿元,同比增长15%,力争70亿元,同比增长20%;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5家。
三、攻坚任务
(一)全力主攻“3111”工程,在双首位产业发展方面取得新突破。继续以“3个10”项目为抓手,积极开展首位产业招商,主动承接沿海发达地区食品加工、机械电子产业转移,加快产品更新和技术研发,聚焦提质增量,加速产业集聚,力争新增首位产业规模以上企业10家。
(二)着力加快“调转促”,在产业转型升级方面取得新突破。贯彻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坚持优化存量、引导增量、稳妥减量,支持传统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力争新增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5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及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各1家。
(三)强力开展产业招商,在工业项目引进方面实现新突破。围绕首位产业、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产业链上下游配套,根据产业规划和招商路线图,突出抓好工业招商,精准开展首位产业招商,补短板,增后劲,放大投资对“调转促”的乘数效应,促成一大批工业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建成、早投产,力争全年新引进亿元以上工业项目50个,完成工业项目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00亿元,全县每个乡镇年内新建或引资入驻经济开发区,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不少于1个,经济开发区不少于10个。县四大班子领导年度内分别引入一个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并联系一家拟上市企业来灵考察,并争取来灵投资兴业。
(四)倾力打造发展载体,在园区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按照“产城融合、功能完善、服务一流”的目标,加快 “一区六园”建设,强化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完成食品产业园路网建设,提升食品产业园、机电产业园、医药健康产业园、纺织服装产业园、现代物流产业园、文化创意产业园聚集功能和承载能力,建成食品产业园、机电产业园、医药健康产业园、纺织服装产业园等4个标准化厂房面积总计 20万平方米;依托产业和区位优势,加快推进下楼、冯庙、渔沟、虞姬等乡镇工业集聚区建设。
(五)努力拓展双创空间,在创新创业方面取得新突破。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力;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企业降本增效,提高要素生产率;鼓励民间资本设立基金+产业“组合拳”,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潜力。弘扬创业文化,积极引导在外成功人士、务工人员回乡投资兴业。利用扶贫工厂政策优势,鼓励社会群体采取合资或入股等方式参与扶贫工厂建设,探索推广“企业+扶贫工厂+贫困户”,形成“人才回乡、资金回流、企业回迁、村企双赢”的良好局面。
四、政策扶持
设立工业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用于扶持“3111”工程、重大工业项目建设、重点企业发展、技术改造、品牌创建、企业贷款贴息等,具体扶持如下:
从双首位产业企业中重点选择6户企业(食品产业、机电产业各3户),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贷款贴息扶持。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在竣工投产年度,实际投资总额在1000万元(扣除政策性支持资金)以上,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补助,投资每递增1000万元,奖励金额增加10万元,此奖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当年度设备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按设备购置额的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对获得省级“名牌产品”、“著名商标”或省“卓越绩效奖”“政府质量奖”、“企业技术中心”、“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称号除省市奖励外,县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驰名商标”称号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对当年新增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家奖励2万元;对属于首位产业的,每家奖励3万元。
对年销售收入首次超亿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万元,每递增1个亿元单位增加奖励1万元。对年纳税首次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首次超过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首次超过2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灵璧县工业强县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委,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工作。继续坚持县级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帮扶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制度,及时解决工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各乡镇(经济开发区)也要建立包保、帮扶、联系企业制度,实现企业问题解决“直通车”。
(二)完善调度机制。调度以周调度、半月调度、月调度、季调度、半年调度和年终总结的形式实施。
1.周调度。由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对所辖工业项目和企业进行调度,县工业强县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重点工业项目和企业进行调度并汇总材料。
2.月调度。由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主持,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和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采取现场调度和听取汇报相结合的方式,协调解决工业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季调度。由县委或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主持,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采取现场观摩和听取汇报相结合的方式,协调解决工业推进过程中的重大、突出问题。县四大班子领导分别调度所联系的乡镇(经济开发区)和工业项目,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突出问题。
4.半年调度。县委、县政府每半年召开一次重点企业、工业项目调度会,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现场观摩重点企业、首位产业和新建工业项目建设进度,通报、点评全县“3111”工程和项目进展情况,全力推进首位产业发展和工业项目建设。
5.年终总结。年底,县委、县政府召开工业经济发展总结大会,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总结、通报年度全县工业经济发展情况,对工业项目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三)强化要素保障。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土地、资金、人才等各种要素资源配置方面向优先发展行业、重点优势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为工业经济发展打造良好环境,努力推进全县工业经济再上新台阶。
(四)严格考核奖惩。月度指标考核由灵璧县经济运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灵璧县经济发展指标考核奖惩暂行办法》兑现奖惩。年终考核由县工业强县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经信、统计等部门按照考核办法进行综合考评,确定工业经济发展先进乡镇、十强民营工业企业及税收十强工业企业,并将考核奖惩及企业扶持情况,提请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兑现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