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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意见】邢台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家校合作共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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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家校合作共建工作的


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家校合作共建工作,更好地发挥家校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增强家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家长参与孩子成长教育的意识和能力,确保我县新教育实验顺利进行,根据邢台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家长学校工作的实施意见》(邢市教[2015]4号)和《邢台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邢台县新教育实验行动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家长学校建设步伐,构筑家校合作共建的平台

家长学校是提高家长素质和家庭教育水平、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的有效渠道,是优化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环境的重要阵地,是开展新教育实验、构建家校合作共建的基础平台,其基本职责是宣传正确的家庭教育思想、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家长学校建设一直以来是我县教育工作的一个薄弱环节,为此,提出如下目标任务及管理措施:

(一)目标任务

为尽快投入到新教育实验之中,各学校要于20169月份前全部开办家长学校;到2016年末,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受教育率要达到95%;到2017年末,家长掌握家庭教育知识率达到80%以上,实现“孩子入学(园)、家长入校,孩子毕业、家长结业”的目标,彻底改变家庭教育的“率性而为”和“散养状态”。

(二)管理措施

各家长学校要按照“十有”标准(即有负责人、有牌子、有教室、有教材、有教学计划、有兼职教师、有活动经费、有工作制度、有考核评估、有档案资料)实行规范办学;按照“五落实”(即教学计划落实、教学时数落实、常规管理落实、教师队伍落实、课题科研落实)开展教学工作。

在教学内容上,既要加强全体家长家庭教育知识的培训,更要加强单亲家庭、困难家庭和农村留守儿童的家长及其监护人的教育培训工作;既要加强立德树人、学习方法的指导、学生良好习惯的养成,更要高度重视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在教学时间上,认真落实教学计划,坚持每学年上课时间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2课时,确保教学时间充足;在教学管理上,加强教学全过程管理,各学校要采取现场观摩、抽查、考核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对兼职教师的备课、上课、课后总结及反思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以确保教学质量;在学员管理上,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家长学员入学注册、考勤登记、考核结业、评比表彰等管理制度,如每年进行一次优秀父母、优秀家庭评选活动,激发家长学习的积极性,确保家长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教育局将定期对家长学校进行考核评价,积极培树、表彰一批县级家庭教育工作示范学校,其结果纳入学校综合督导评估之中。

二、加强队伍建设,筑牢家校合作共建的基础

(一)成立家长学校领导小组

按照全国妇联、教育部、全国文明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政教副校(园)长主管、在职人员和老同志共同参与的家长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家长学校的日常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把家长学校工作纳入整体工作计划之中,定期开展专业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家长学校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与综合素质,努力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素质较高、相对稳定的家长学校管理队伍。

(二)加强家长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一是各学校要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相对稳定的家长学校教师队伍,主要以本校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为主,也可聘请少数专家学者、离退休老同志和优秀家长参加。各学校要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地组织专兼职教师学习、培训,主动为提高家长学校教师业务素质搭建平台;积极利用社会资源,组织离退休优秀教师和专家学者进行家庭教育讲座和师资培训,提升家长学校师资水平。

二是组建家长学校讲师团。各学校要从家长学校教师中选拔35名具有丰富的家庭教育专业知识、实践经验和科研能力,家庭教育培训工作受家长欢迎,参加过家庭教育指导师或心理咨询师培训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组成校级家长学校讲师团,在校内开展家长培训和新教育“聆听窗外声音、家校合作共建”实验研究。在此基础上,教育局从各个学校选拔12名优秀讲师团成员组成邢台县家长学校讲师团,开展县级家长培训和新教育实验研究。

(三)建立家长委员会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搭建家校合作共建的桥梁。各学校、每个年级组、每个班级都要建立家长委员会,积极探索完善家长委员会的组织形式和运行规则,引导家长建言献策、策划活动、提供服务,主动承担支持教育教学工作、参与和监督学校管理、促进学校与家庭沟通合作等职责,共同办好家长学校,形成教育合力。

三、建立评价机制,激活家校合作共建的动力

(一)根据当前家庭教育的新形势、新目标、新要求,教育局人事股和各学校要依据《河北省示范性中小学家长学校建设评估方案及办法》、《邢台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家长学校评估工作的通知》和《邢台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邢台县新教育实验行动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制定家校合作共建工作考核评价方案,对家校合作共建工作进行督查、验收,评选表彰榜样学校、榜样教师、榜样家长,评价结果纳入学校综合评估,纳入教师绩效考核。

(二)教育局人事股和各学校要建立完善家长学校教师培养、激励机制,提高教师专业水平,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一是每学年开展一次研讨沙龙、专题讲座等活动,不断加强骨干教师的培养;二是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组织教师参加家庭教育指导师、心理咨询师等家庭教育方面的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水平;三是每学年组织开展家长学校优秀教师评选活动,对优秀教师进行表彰奖励,不断激发家长学校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四是每学年组织一次家长学校教师优质课评比。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丰富家校合作共建的内涵

一是各学校要制定家校共建工作计划和具体活动方案,利用家长学校这个平台,对家长进行家庭教育培训、开展专题讲座、家长交流座谈等活动。建设网上家长学校,利用校讯通、家校QQ群等平台,引导家长上线学习、观看视频、发帖分享心得。

二是学校和班级每学期要召开12次家长会,组织1次家长开放日,策划12次家校共育专题特色活动。通过父母学生共同参加的亲子交流、亲子共读等活动,倡导父母与孩子相互学习、共同成长、共享成长的快乐。

三是充分挖掘校外各种社会资源,把社会名流、道德模范、专家学者、特长家长、企业家、优秀普通工人、农民等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成功代表邀请到学校,有计划地创造条件让师生和家长聆听窗外声音,拓宽家校共育的视野。

四是开展与专家对话交流、学术报告会、家育经验分享、家校共建论坛、校园新闻广播等活动,激发师生和家长的生活激情和成长动力,创造更多的启迪、思考、借鉴的机会。

五是充分挖掘校本教材、太行山自然风光、历史名人、抗大精神等乡土资源,引导师生和家长热爱生活、关爱家庭、关注社会,形成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积淀深厚的人文修养和健康科学的多元价值观。

各学校要在此基础上创造性地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家校合作共建活动,促进全面建成学习型家庭、学习型文明村镇,促进构建青少年儿童全方位和谐健康的成长环境。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家庭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校切实加强家校合作共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构建“行政引领、学校推进、家长参与”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把家校合作共建工作纳入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和绩效(目标)考核内容,推动新教育实验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方向发展。

(二)大力宣传,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目前,家庭教育的重要性逐渐被社会各界所认识,因此,各学校要借助自身优势,加大对家校合作共建的宣传力度,让全社会都了解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学校要积极、主动地加强与家长、社区的沟通,争取社会、家长的理解与支持,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家校共育工作、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三)积极探索,努力彰显自身特色

各学校在家校合作共建过程中,要注意进行总结反思,不断探索新规律和新特点,要将家校共育与学校常规管理、班级管理、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班主任队伍建设等有机结合,充分发掘区域优势,培植工作亮点,逐步形成自己的特色。同时,努力探索不同地域、不同类型学校之间合作共建的工作途径,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格局,促进家校合作共建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提升我县家庭教育工作和新教育实验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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