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秘书印象
秘书社区
材料定制
登录
注册
您当前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办法
>> 文物
精品
会员
【文物办法】临漳县文物保护常态化管理办法(试行)
2017-08-08
文物保护常态化管理办法 为加强全县的文物保护工作,有效防范文物违法现象的发生,严厉打击破坏遗址、盗挖文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全县文物安全,实现文物保护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河北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邯郸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邺城遗址保护规划》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体要求 第一条 文物保护范围为县域内所有文物。 第二条 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
>> 点击查看全文
【文物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办法
2017-02-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文物的保护,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促进科学研究工作,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 (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 (二)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 (三)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
>> 点击查看全文
【文物办法】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
2017-02-17
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程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文物保护工程,是指对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和其它具有文物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壁画等不可移动文物进行的保护工程。 第三条 文物保护工程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全面地保存、延续文物的真实历史信息和价值;按照国际、国内公认的准则,保护文物本体及与之相关的历史、人文和
>> 点击查看全文
【文物办法】水下文物保护管理办法
2017-02-17
水下文物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下文物保护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水下文物,是指遗存于下列水域的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人类文化遗产: (一)遗存于中国内水、领海内的一切起源于中国的、起源国不明的和起源于外国的文物; (二)遗存于中国领海以外依照中国法律由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的起源于中国的和起源国不明的文物; (三)遗存于外国领海以外的其他管辖海域以及公海区域内的起源于中国的文物。 前款规定内容不包括1911年以后的与重大历史
>> 点击查看全文
【文物办法】文物行政处罚程序暂行办法
2017-02-17
文物行政处罚程序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文物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文物行政部门以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对违反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文物行政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 (二)遵循法定程序; (三)公正
>> 点击查看全文
【文物办法】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2017-02-17
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文物认定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文物认定,是指文物行政部门将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化资源确认为文物的行政行为。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条第一款所列各项,应当认定为文物。 乡土建筑、工业遗产、农业遗产、商业老字号、文化线路、文化景观等特殊类型文物,按照本办法认定。 第三条 认定文物,由县级以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负责。认定文物发生争议的,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作出裁定。 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文
>> 点击查看全文
【文物办法】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
2017-02-17
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程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文物保护工程,是指对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和其它具有文物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壁画等不可移动文物进行的保护工程。 第三条 文物保护工程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全面地保存、延续文物的真实历史信息和价值;按照国际、国内公认的准则,保护文物本体及与之相关的历史、人文和自然
>> 点击查看全文
【文物办法】芙蓉区文物事业发展的办法
2015-12-16
芙蓉区文物事业发展的办法 文物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好、利用好、传承好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遗产,对于弘扬先进文化、凝聚民族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芙蓉区文物资源的基本情况 芙蓉区是楚汉文化的发祥地和中心。区域内先后出土了被誉为世界第八大瑰宝的马王堆西汉古墓和全国十大考古发现之一的走马楼三国吴简等世界级文化遗产,2010年又于五一广场地铁工程施工现场发现近万枚东汉早期简牍,历史信息极为丰富,乃中国南方出土东汉简牍数量之最。芙蓉境内
>> 点击查看全文
上一页
1
下一页
40
条/页,第
1 / 1
页,共
8
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