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意见》(冀政字〔2017〕7号)文件精神,提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企业养老保险)基金保障能力,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规范事权范围,强化市、县两级政府责任
各级政府要加大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和欠费清缴力度,提高征收增长幅度和质量,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应负担的企业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列入政府预算,及时足额划入本地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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