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 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5〕20号)精神,进一步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创新发展优势,切实发挥投资对稳增长的关键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本实施意见。
落实省重点政策措施的责任分工随文明确。
一、积极引导社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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