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管理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济南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鲁厅字〔2014〕37号),设立济南市城市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与济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合署。
一、职责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1.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需要在城市规划区内饲养家畜家禽的审批。
2.已由……、省政府和市政府公布取消的其他行政权力事项。
(二)增加的职责。
负责城市道路照明和景观照明管理。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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